关于金庸父亲的案子

张岱临高见闻录 | 波尔布特 | 约 1296 字 | 编辑本页

关于父亲的死,金庸在自传体小说《月云》里写道:“从山东来的军队打进了宜官的家乡,宜官的爸爸被判定是地主,欺压农民,处了死刑。宜官在香港哭了三天三晚,伤心了大半年,但他没有痛恨杀了他爸爸的军队。因为全中国处死的地主有上千、上万,这是天翻地覆的大变乱。在宜官心底,他常常想到全嫂与月云在井栏边分别的那晚情景,全中国的地主几千年来不断迫得穷人家骨肉分离、妻离子散,千千万万的月云偶然吃到一条糖年糕就感激不尽,她常常吃不饱饭,挨饿挨得面黄肌瘦,在地主家里战战兢兢,经常担惊受怕,那时她还只十岁不到,她说宁可不吃饭,也要睡在爸爸妈妈脚边,然而没有可能。宜官想到时常常会掉眼泪,这样的生活必须改变。他爸爸的田地是祖上传下来的,他爸爸、妈妈自己没有做坏事,没有欺压旁人,然而不自觉的依照祖上传下来的制度和方式做事,自己过得很舒服,忍令别人挨饿吃苦,而无动于衷。”

在此不得不说,金庸算是眼界开阔,没有纠结于一家一姓的利益得失,而是看到了土改的必要性,推翻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必要性。不过,他父亲的死其实跟土改无关,而是死于土改之后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当时 KMT 残余势力各类匪特盘踞于内,外面爆发朝鲜战争,形势严峻。这个时候镇反必然进行,不太可能等尘埃落定再来慢慢料理。

很多文章说金庸的父亲是如何被地痞诬赖、被栽赃,被错杀,很大程度上是在配合现在网上对土改颇有微词的舆论大环境。其实当年处不处决,不是看是否是地主,更关键的是有没有血债和仇家,例如贵州枪毙了所有没跑的八十多个县长,因为贵州的抓丁、贩毒太厉害了。

当时法院判决金庸父亲的罪名是“抗粮不交、窝藏土匪、图谋杀害干部、藏匿枪支”。从某些辩护性叙述看,也不完全是空穴来风。当时查树勋确实少交了粮食(辩护言论称“粮食在佃农手里,佃农自己交了,查树勋家所交的粮就少了”),确实在家里窝藏过土匪(辩护言论称被窝藏的土匪其实是查树勋的小舅子,但就算以现代眼光看,这也算得上“包庇罪”),确实从家里搜出了枪支(辩护言论称是小舅子偷偷藏的,查树勋夫妇并不知晓)。

1981 年 7 月 18 日,邓小平会见查良镛,这个时候邓小平同志要收回香港,需要用金庸,金庸是香港最有影响的人。邓小平跟他说,以前的事儿咱就不算了,团结起来向前看。因为有了邓小平这句话,几年后,1985 年 7 月 23 日,海宁县法院撤销原判决,宣告他父亲无罪。这事挺值得研究的,他父亲到底有罪没罪?是原来的判决错误,还是这个撤销判决错误?当地政府显然是根据新时代的要求,为了讨好金庸,做了这么一个决定。

那金庸是怎么回复的呢?金庸致信海宁县委,说“大时代中变乱激烈,情况复杂,多承各位善意,审查三十余年旧案,判决家父无罪,存殁俱感,谨此奉书,着重致谢。”金庸这个信写得非常得体,是吧?人家是善意,要感谢,但他没有说对不对,他把是非含糊过去了,而又巧妙地用了春秋笔法,“大时代中变乱激烈,情况复杂。”是这么评价的,没说你们这个撤销就是对的,但是承认你们对我好,我感谢。这是金庸对这个事情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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