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节
第七卷「大陆」佛山实习卷 | 吹牛者 | 约 3103 字 | 编辑本页
老者的话如醍醐灌顶,咨议局的委员们想通了关节,心里不禁都在暗自点头,纷纷竖起耳朵、死死盯着林子琪的脸,生怕漏看了一个表情、漏听了一句话。
卓小敏和尚羽城府不深,此时稍稍变了脸色,有些担心地看向林子琪。
之所以担心,是因为目前元老院对土地所有制依旧属于“理论探讨”阶段。虽说文德嗣开会的时候拍了胸脯,言明“随便折腾”,元老院保证会来“收拾残局”,但是他们自打 D 日起就知道长辈们对元老院的威信看得极重,十分反感“朝令夕改”。很多政策的出台都是慎之又慎。
在土地这个敏感问题上一旦翻了船,被缙绅们抓住了把柄,虽说无碍大局,但是对林子琪个人政治声誉的打击却是相当严重的。
林子琪的表情没什么变化,泰然自若地说道:“在公共利益需要时,对于所有权属于元老院的土地,元老院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向土地用益物权人支付足额补偿后,征用土地;对于……”她终究还是略微犹豫了一瞬,然后才继续说:“……所有权属于其它民事主体的土地,由双方协商、限期解决问题。”
这回答说得十分含糊。一干小元老们都松了口气。首先,“民事主体”就挖了坑,“协商”和“限期解决”也根本就是模棱两可的囫囵话――若是超过了限期,是强制征收呢,还是就此放弃呢?
这样的解释当然不能让士绅们满意,李存问接连问了田皮的“足额补偿”是多大额度、这个额度又是否需要“协商”、什么叫做“协商限期解决”等好几个问题。不过,林子琪却没有给出更明确的答复,只说之后会下发相关的说明给他们。委员们见她的态度很坚决,也只好暂时放弃。不过,每个人的心思都开始急剧地转动了起来。
林子琪不管他们怎么想,自顾自地接着说:“土地用益物权不得多重流转。换句话说,我元老院承认‘田骨’和‘田皮’分别独立存在,这已经是相对于旧明落后制度的极大进步和补充。‘田皮’的多次转包加重了终端佃农的租税负担,降低了农业生产的整体效率,在粮食问题如此严重的情况下,元老院将不予承认。至 1637 年年底为止,存在‘田皮’多重转包现象、且没有妥善处理好租佃关系的土地,其土地用益物权将归属终端佃农。”
委员们又是大吃一惊,在座的人家中土地都不少,但相当大一部分的土地只是“田皮”,“田骨”则不知分散在了哪些地方,有的甚至可能在其它府县的居民手中。他们一时想不通这一条又是想要做什么事。难道“田皮”的所有者就必须自行耕种?
其实,这一条并不意味着“田皮”所有者必须自行耕种。它表面上似乎偏向于“终端佃农”,但又有哪个田主会傻等到最后一刻白白失去“田皮”权呢。最终的结果必将是,非自耕的“田皮”土地上,转包关系局限于一层,农民最多是向“二地主”或者“田皮”主佃种土地,而不能再向“三地主”/“四地主”佃种土地、养活更多的不劳动者。一部分原有向“三地主”/“四地主”佃种土地的农户,将会被迫成为受经营型“田皮”主雇佣的农工,或者干脆失去土地。
这是佛山开发工委的小元老们颇为自得的一条政策,它一举多得。首先,迫使部分“三地主”收回二次佃种权自行耕种,这降低了转包层级,增加了耕种人口;其次,被收回“二次佃种权”的农民将失去土地,成为佛山工业潜在的劳工后备军;第三,大“田皮”主将不得不从租佃型地主向经营型地主转化,付出更多的力气管理雇佣农工从事农业生产;第四,不擅经营的地主将不得不依赖天地会的‘半包’技术支持,或者干脆把“田皮”转让给天地会;最后,农业税的征收变得更加简单。
不待他们想明白,林子琪又开口了:“关于农业税,元老院将统一向土地用益物权人征收,达到起征点的,税率暂定为 10%~30%,根据土地面积和土地条件累进。对于土地所有权人,则按相关规定征收财产税。原有租赋在“田骨”、“田皮”,甚至佃户三者间分摊的土地,请在保持土地用益物权不变的前提下,重新自行协商地租水平,并报管委会农粮科备案。”这里说得轻描淡写,但是联系到前面对“承认功名”的拒绝,实际上是已经完全取消了旧明功名的免征特权,从而消除投献等行为导致的税收流失。这是元老院一直以来的政策,如今自然不会再有改变。
“最后要说的是减租减息的问题。管委会年底前会下发文件,自 1638 年起,位于佛山经济开发区境内的土地,终端地租水平不得超过年平均亩产的 50%;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终端地租水平不超过年平均亩产的 40%,农业税率也相应降低 5%。确实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欠租情况,应予以减免;除此以外的欠租、欠债情况,年利率不得超过二分。”
士绅们已经渐渐麻木了,元老院农业税的税率可谓是吓人了,比大明的官定税率高出几倍。不过,明代的财政危机一向被元老院里的诸公所诟病,经过在海南和广州等地的试验,只要消除大量的中间低效环节,这个水平的税负还是能够承受的。此外,下面挤压终端地租水平,中间提高农业税,这就削弱了土地所有权人的议价能力,再加上土地税,管委会还是打着尽可能促使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都向元老院手里集中的主意。
“现在粮食的紧张状态,未来 1-2 年内可能仍将持续。自耕农、佃农的生活普遍陷入了困境,而地租水平却普遍在五成到八成以上,诸位委员,这样的情况,你们能安心坐在家里吗?我到农户家里去看,佛山这样肥沃的土地上,他们却真正是家徒四壁。有的人,因为这两年粮价上涨,不得已欠了租、欠了债,那真叫一无所有,甚至上无片瓦、身无寸缕。”林子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然而她看到那些老头子们,照旧是一个个面无表情,不禁觉得气馁。
“开展减租减息运动,表面上是让各位减少了收益,但潜伏的矛盾得到了缓解,社会由此变得更安定,同样是让利于乡人、造福于乡梓,最终仍将有利于诸位的举措。”她苦口婆心。
“这是元老院为了提高农民劳动积极性、保持农民生活水平、保障粮食稳产高产的重要战略决策。各位咨议局委员务必带头实行、严格执行。否则,以破坏农业生产论处!”最终,还是没藏住,锋芒毕露地发出了威胁。
“你那边谈得怎么样?”
“跑了 10 多户,好说歹说,谈下来 6 户。你呢?”
“差不多。”
“一共多少?”
“50 多亩。”
……
这些天,佛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芳草地出身的干部倾巢出动,前往征地清单上的小地主和自耕农家里洽谈征地事宜。可是一个多星期下来,征地目标只完成了三分之一不到。
面临的问题五花八门:有的地上有坟;有的人说祖训不许卖地;有的“族田”必须等年节期间“合族共议”并“祭告祖先”之后才能考虑出让;有消息灵通的地主表示征地区域正是他们计划改种粮食的地块,虽然同意出让,但是要求依照更低的农业税率计算地价;最多的情况,则是虽然愿意出让,但地契却抵押或者典卖了出去,对象自然还是那些大户。
上次座谈会时,小元老们自觉很精明地只把咨议局委员们自家的地块列在了征地清单上,并没有让他们知晓工业园区全盘的征地计划。没料到转了个圈,许多纸面上不属于大户的地,实际还是通过抵押和典让等方式隐性地控制在士绅们的手中。这其中又有许多花样,有的抵押和典让是约期赎回的,有的可以随时赎回的,有的根本不许提前赎回,有的提前赎回需要加价,有的已经超期形成了“绝卖”、但尚未备案登记,情况十分复杂。
年轻的芳草地系干部们聚在一起小声议论着征地的问题,办公室里的本地干部却没有凑上前去。他们这些天也在忙活征地的事务,只不过是与大户们联络土地出让事宜。在咨议局委员们的“积极带动”下,大部分的士绅都表达了顺从的意愿,几乎没有峻拒的。然而,签好土地出让协议的,倒也没多少。大户们的承诺虚得很,对于抽象的大局,都表示要全力配合,一到具体落实,就提出自家的种种特殊情形,要么是要缓些时日,要么是想讨价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