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25-662778 接下来的剧情建议

北朝旧贴 | yanyu126 | 共 3910 字 | 2016-09-01 | | 编辑本页

yanyu126 于 2016-8-30 23:59:32 发表了:

其实目前广州府的不稳定因素大概有3个:缙绅大户,有活力的社会组织,以及违建流民。

广州特别市政府担心的就是这三者串联起来闹事,破坏广州城安定和谐的大好局面。

但是这三者内部并不是铁板一块,而是矛盾重重,只是被掩盖而已。

而作为妓院,背后必然与前两者有着勾连,而第三者往往是其祸害的对象。

首先从妓院着手,现在已经发布了对广州府妓院的管理规定,很明显,老鸨以及其背后的有活力社会组织并不会那么遵纪守法。

这个时候就应该突然来一次严打,毕竟先前有了规定发布,不算不教而诛,调集重兵,突袭围剿广州城内的各大妓院,必然能发现大量违法犯罪活动的证据,就算没有证据也无所谓,三木之下什么证据打不出来。

这个时候要让宣传部门向流民和广州底层土著重点宣扬,妓院勾结黑势力逼良为娼,草菅人命,奢侈浪费,偷盗抢劫,诱拐穷人家女儿等,反正穷苦老百姓痛恨什么和害怕什么就宣扬这些妓院和黑势力干了什么,最好有名有姓,找几个土著托儿,至于真假无所谓,关键是要不断的宣传,让底层相信就行,这个可以通过戏曲,传单等来实现。

对那些坚持揭露真相的土著,可以重点关照,说不定顺藤摸瓜还能搞到大鱼。

通过严刑拷打和各种审讯措施,狒狒们可以大概的对城内所谓有活力社会组织有一个大概的了解,然后可以通过斩首行动和重点清除等等,杀一批,关一批,然后听话服从的就放一批,这样下来短期内可以起到清洗和震慑的作用

而且,对某些暗中有小动作的大户,这个时候不管有没有证据,都可以把罪名往他们头上安,真假不重要,关键是大多数人相信什么,抄家灭门几个大户,这个时候流民会本能的抵制这些大户,也就不怕出乱子。

抄灭部分大户,剩下的大户自然知道该向广州市领导集体靠拢,对于继续顽抗的,再来一次严打就是了。

而通过抄家等手段,得到的大量土地财产,可以用来安置那些违建里的流民,当然不能轻易就发放土地,而是低息租给那些流民,对勤恳劳作的可以授田或低价出售,不安分的就安个罪名送去挖矿。

这样的行动,今年来一次第二年再来一次,狒狒们在广州的统治就基本不会出什么群体事件了。


yanyu126 于 2016-8-31 00:07:31 发表了:

当然对黑势力不能全部打死,必须放出去一批,不然会导致广州市黑暗面陷入权力真空,而狒狒们自己显然无法填补这个真空,会导致混乱和外来心怀不轨之徒趁虚而入,黑势力反而由明转暗更不好对付。


knifers 于 2016-8-31 00:22:22 发表了:

我的观点有所不同。。

     对于身为统治者的元老院来说,P民和大户一样是防范的对象。旺代起义就是一个需要多加关注的案例。而大户不过是由于其资源信息集中的特性,更容易把P民煽动组织起来,因而要侧重防御而已。

    身为统治者,最重要的是为统治者利益服务的规则——法律。因而胡乱抓人然后刑讯扣帽子这种事情是要严格禁止的。身先士卒的去坏了规则一时爽,以后就有得头疼了。像现在的TG一样。。实际上,既然已经制定了对自己有利的法律,那么只要照着法律来就行了。

  既然知道了关键之处在于这组织,所以对同样能组织P民的其他势力也要严加管制。那些流民最好是要么就近充入集体农庄当农工,要么发配到台湾或济州岛去种田,要么关井下去挖矿。绝对不能让他们有能自由流动或者被其他势力组织利用起来的机会。

   同样的原理,黑势力一定要彻底打死。元老院不需要这些额外的势力来抢自己的资源还让自己背锅。顶多留下些和事佬传话人一类的灰色势力,还得是在元老院控制下的。


yanyu126 于 2016-8-31 00:48:54 发表了:

knifers 发表于 2016-8-31 00:22

我的观点有所不同。。

     对于身为统治者的元老院来说,P民和大户一样是防范的对象。旺代起义就是一个需 …

你这就属于教条主义了。

而且,法律本身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就算法律条文不变,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同时期,对不同的人还是有不同的标准。

法律本身是各个利益集团博弈的妥协结果,而不是前提这点要搞清楚。

所谓破坏法律就是破坏统治阶级本身就是一种对被统治者的一种忽悠。

我们经常看到西方搞的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参考法国的黑色五月风暴,以及议会辩论等,本身就是一个阶级以掀桌子的威胁迫使另一个阶级妥协让步而已,这是统治稳定之后的内部再平衡,而不是国家开创时期的做法。

所以菲律宾之类的国家,法律都是照抄欧美的,但实际结果完全就是两码事。

而且法律对那些流民来说就是扯淡,流民们安分不闹事,是因为畏惧武力,而不是尊重法律

只要贫民窟流民作为一个群体存在,就是一个不稳定因素,就可以被人煽动串联,对狒狒们造成威胁,属于必须处理的对象,而处理就必须要有人贡献出土地和资源,这个时候难道要狒狒们舍己为人不成。

狒狒们作为统治阶级,固然要防范p民,但是绝不代表就和大明的缙绅大户们是一个阵营的,就像资产阶级和土地贵族们,固然有一点共同利益,但是更多的还是冲突和对立


yanyu126 于 2016-8-31 00:58:07 发表了:

knifers 发表于 2016-8-31 00:22

我的观点有所不同。。

     对于身为统治者的元老院来说,P民和大户一样是防范的对象。旺代起义就是一个需 …

而且,广州城内贫民窟的流民,很多并不是一无所有,已经活不下去的登莱难民。

而是有那么一点点的资产,这种人,你强迫他舍弃那一点资产,离开熟悉的环境,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是会遭到最激烈的反抗的。

最有决心为保卫财产而牺牲的,不是那些什么都没有的,也不是那些资产很多的,而恰恰是这种有一点点资产生活在生死线上一点的。

你要强迫搞必然导致普遍的怨恨,这样很多不想闹事的大户说不定都会有闹事的想法了。


cc5233 于 2016-8-31 03:15:45 发表了:

需要被打击的主要是佃租地主和小手工业人士。没饭吃的贫民会自动来投靠,商人阶层会为了利益不自觉的靠拢,虽然这些人也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有压力的人容易转化。

至于那些地痞,其他人转化了他们活动的空间就小了,敢犯事劳改队和秋千架伺候,不会有什么人去同情他们的。


knifers 于 2016-8-31 10:11:05 发表了:

yanyu126 发表于 2016-8-31 00:48你这就属于教条主义了。

而且,法律本身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就算法律条文不变,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同时 …

    法律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统治阶级自己不维护,难道还指望被统治阶级维护么。这么好的统治工具自己不维护好,总不能老是指望靠暴力和官员的精明人治吧。更何况现在元老院的官员基本上都是很菜的弱鸡,压根算不上是精明。

  不要搞得像现在的TG一样,前几十年图一时爽自己带头说“法律就是个P!”,于是下面民众也有样学样觉得法律就是个P。结果现在想起法律的好了要搞法制社会,群众还是表示法律就是个P能避就避。这时候就该哭死了。。


xuelindiao 于 2016-8-31 10:18:43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xuelindiao 于 2016-8-31 10:32 编辑

knifers 发表于 2016-8-31 10:11法律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统治阶级自己不维护,难道还指望被统治阶级维护么。这么好的统治工具 …

二共已经在89之后,变成一个彻底的当权党了,思维肯定于革命党改造社会不合理现象  相差远已!

于是乎————

用另一个本质的假象来把自己的本质掩盖起来

Using the appearance of the another innate character covers up own innate character

现在五百狒狒下的  元老院虽然目标是成为统治者作福做威,但目前为获取  相对于其他势力的优势,有目的的打破旧世界、改造中古社会,这可是妥妥的革命任务了。


东门吹雨 于 2016-8-31 14:43:10 发表了:

knifers 发表于 2016-8-31 10:11

法律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统治阶级自己不维护,难道还指望被统治阶级维护么。这么好的统治工具 …

你的确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这个工具怎么用,什么时候用,怎么改变,都是统治阶级说了算。

而统治阶级之所以是统治阶级,基本条件是他们掌握了强大的暴力手段。

强有力的暴力手段,这才是法律存在的第一条件。没有足够的暴力手段,法律和废纸无异。

有了足够的暴力,你说的就是法。


knifers 于 2016-9-1 01:01:15 发表了:

东门吹雨 发表于 2016-8-31 14:43

你的确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这个工具怎么用,什么时候用,怎么改变,都是统治 …

但是你要考虑到,暴力,不是单独的特指某一个人,而是来至于被统治阶级,由统治者筛选的一股势力。

而临高的统治者,也不是一个特定的人,而是由五百人组成的松散联盟。

所以注定难以确保对暴力的凝聚力。如果过度依赖暴力,若是五百人中有野心家控制了一部分暴力机构,由于对暴力的控制单人独裁天然强于多人共和,那么直接反过来清洗元老院是很轻松的。所以不可以对暴力过于依赖。

而且依靠暴力维系统治,本身统治成本就会很高,这意味着有要有相当一部分资源要用于对付民众。一开始人口很少这样做还没什么。现在占了广东统治下人口一下就爆增,再单纯的依靠暴力那统治成本将会极高的。

   所以历史上早在奴隶社会就开始致力于用法律建立秩序了。临高也同样,要循规蹈矩的先用暴力维系统治,建立法律规则,然后用法律规则维系统治,用暴力维系法律规则。这才是古往今来一直用的正道。

   再说了,如果不靠法律,靠人治的话,必须得要十分专业有能力又能镇得住场子负得起责任的干部官员控制基层才行。然而就临高这水平,元老们在政治和人事处理上是很菜的弱鸡,元老培养的规划民干部同样是很菜的弱鸡,从外面招的干部官员又各种不靠谱不敢用。。要靠这些人脱离法制搞人治,妥妥的先玩死自己。。


东门吹雨 于 2016-9-1 10:13:19 发表了:

knifers 发表于 2016-9-1 01:01

但是你要考虑到,暴力,不是单独的特指某一个人,而是来至于被统治阶级,由统治者筛选的一股势力。

而临 …

你还是没明白啊。

所有的一切,都是为统治服务的。

无所顾及的使用暴力,建立绝对权威,是这个目的。

依法治国,同样也是。

不同的时期施行不同的政策。

这是环境所决定的。

新势 力建立之处,必然大量使用暴手,因为只有这个手段,才能建立起最初的威慑力。

法律之所以是法律,就是建立在这种强大暴力形成的威慑力之上的。


东门吹雨 于 2016-9-1 10:15:37 发表了:

knifers 发表于 2016-9-1 01:01

但是你要考虑到,暴力,不是单独的特指某一个人,而是来至于被统治阶级,由统治者筛选的一股势力。

而临 …

再多说一定,政策这东西,是会随着形势发展而变化的。

至于你说的500废内有人利用暴力手段搞事。那是另一个问题。

这里我们讨论的不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关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