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25-659854 关于元老们的婚姻制度

北朝旧贴 | 巧虎 | 共 1503 字 | 2016-08-26 | | 编辑本页

巧虎 于 2016-8-12 20:55:30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巧虎 于 2016-8-12 20:59 编辑

我要提下婚姻制度,不能只考虑元老,要考虑规划民,甚至土著们。不但考虑元老的下半身幸福,还要借此瓦解旧的制度,旧宗族,互相联合的封建家族还要考虑女元老们等等。不能只考虑政治正确,还更多的服务于元老们和小元老们将来在家庭的权力。

为此婚姻制度要做到1、法律要合一,不要老开特例和小灶,要在面上显得人人平等。2.法律必须让女性主动去拥抱教育。3.法律必须对宗族制度进行破坏对旧思想旧制度的拥抱者造成损害。4.法律要造成一批既得利益者,使得法律收到拥护。

我设想的新婚姻制度如下。婚姻等级1.道侣2.妻子3.小妾。

道侣只允许一个,前提条件是双方都必须是干部级别以上,或文凭甲级以上,并且绝对不能包小脚。道侣拥有以下权力,自由离婚权,财产共有和平分权,子女归属权,男子纳妻权等等。结婚和离婚都必须得到组织同意(一般做做思想工作,不会去卡),土著和归化民组织有权强行安排道侣。领甲级结婚证。相当于封建时代的诰命夫人。生活秘书和政协委员都属于干部等级,领取工资补贴。亲生子女拥有第一继承权。法律颁布后,有丈夫的女元老们自动升级为道侣,但是原来秘书们没这个待遇。另外为了避免将来遇到的问题,除非该秘书得到元老院认可,否则元老院不会给予秘书们道侣地位。请注意没有文凭,干部身份,以及组织同意,不能成为道侣。也就是说平民是没有道侣的。

妻子在没有道侣情况只允许下一个,有道侣后,需经道侣同意,才能纳妻或妾升级为妻。拥有自由离婚权,子女归属权,在没有道侣情况下才有财产共有权等等。不过归化民会得到提醒。妻的数量也是固定一个。道侣对妻无驱逐权。过去的正妻默认是这个级别,而非道侣。也就是说过去封建婚姻元老院和组织随时可以插手。干部的妻子必须有最低文凭,也就是说女子不受教育,就别想作官老爷的正妻。

妾数量没有规定,但是需要纳税。而且什么权力都没有,只有离婚权和分手费,所生子女也不归属她。另外道侣对小妾拥有驱逐权。

具体例子:比如水太凉,一边做了政协委员,一边在作各种小动作,还利用他的人脉关系。元老院直接安排一名秘书去充当道侣,由于道侣等级高于妻子,加上几个元老院安排的武装家丁就可以控制水太凉的内宅,驱逐他的各种联姻关系,监视他的一举一动,支配他的财富收支。如果水太凉跳腾的太厉害,直接做了他,由道侣依法拿走他和他家族的所有财产。就算他想分手,也要付出一半的财产。

中国古代传统妇女的最高追求就是诰命。在元老院治下就是道侣。而要成为道侣就需要文凭或者直接在元老体系下出任职务。这就迫使任何女子和家庭必须去让女子受教育。想靠小脚或联姻上位是不存在任何可能的,凡是待在家里二门不迈的旧社会女子没有任何好结果,哪怕你联姻成了妻子,元老院也随时能给你多出个更高的道侣来,让你正宫变小三。

当然女元老也可以随时插手其他人婚姻,直接上位成为道侣。至于原来那些秘书知道了自己的处境后就更要讨好元老老爷了,想骑在元老头上是不可能的。


markgraf 于 2016-8-12 21:01:09 发表了:

思维广


一切皆以注定 于 2016-8-13 11:18:34 发表了:

楼主男的女的?

元老院的婚约问题雷区在于现代男女平等思想导致目前理论上女元老都是可以娶好几个男规划民的,当然这只是理论上,实际上女元老这么做绝对是作死,但你公然推广男权式一夫一妻多妾制也是作死好不好……


赤色MA 于 2016-8-13 11:55:33 发表了:

一夫一妻制是必须的。婚外情属于民事法管辖范围。再有一个承认私生子的继承权。换句话说现在这个世界这套东西这么好用还另搞一套干啥。生活秘书制是肯定要淘汰的,书里已经有体现了。


OstLeKon 于 2016-8-13 11:58:33 发表了:

话说,有几章专门讨论过这个话题。不过里面规定了两种关系,并没有限制关系人的数量。


sth4nothing 于 2016-8-26 09:23:26 发表了:

一夫一妻是必然的,其他都是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