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25-607810 老张对生活秘书的包庇是老张糊涂,可元老院也糊涂了么

北朝旧贴 | de9000 | 共 20030 字 | 2015-09-09 | | 编辑本页

de9000 于 2015-8-14 10:14:14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de9000 于 2015-8-14 10:23 编辑

“但是老张坚决要求就这么算了,说生活秘书他会带回去家法处置。我们也就不好说什么。”这怎么是不好说什么?殴打元二代可以勉强往父母教育子女上面靠,老张要护着没办法,元二代无权嘛。可是诬陷小张元老就不得了,小张元老可是元一代,是完整权力的的元老,她和老张是父女关系不假,但在元老院法律体系中,她和老张是同等地位,老张可没有任何剥夺她权力的办法。一个生活秘书居然敢诬陷元老,这已经触犯底线,如果仅仅因为老张一句就这么算了就轻松放过,那就完全破坏了“元老更平等”的原则了,归化民能在一个元老的庇护下去肆意侵犯另一个元老,这是什么节奏?打算搞内战吗?再次强调,小张元老是元一代,元老的权力是不允许被归化民侵犯的,这是铁律。老张的生活秘书诬陷小张已经不是什么家事,是涉及元老院原则的大事,不但办公厅要出面,而且必须进入法院审判,以示元老之权。


将邪 于 2015-8-14 10:18:25 发表了:

同意,这事不能这么算了。


Scat 于 2015-8-14 10:25:47 发表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组织强力介入又把张元老的元老意志和元老权利至于何地。


Scat 于 2015-8-14 10:27:28 发表了:

应该对女仆开展思想教育和学习活动,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酸奶鱼块 于 2015-8-14 10:29:03 发表了:

个人建议:可以不送去法院,但是要把该生活秘书送进政保局学习一段时间


604 于 2015-8-14 10:31:49 发表了:

虐待小孩是公诉


xq77109 于 2015-8-14 10:36:17 发表了:

但是老张元老忍气吞声你们怎么说?张MM也不站出来。这事元老院还真没法管啊


波尔布特 于 2015-8-14 10:36:26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14 10:25清官难断家务事,组织强力介入又把张元老的元老意志和元老权利至于何地。

“清官难断家务事”是农业社会的规矩,工业社会不讲究这个,否则哪来的“婚内强奸”、“虐童”、“剥夺抚养权”等法律词汇。

即使按照农业社会的规矩,宗族长老也是有权断“家务事”的,没听过“宗人府”吗?在土著眼中,元老院就有“宗人府”的性质。


de9000 于 2015-8-14 10:39:21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14 10:25

清官难断家务事,组织强力介入又把张元老的元老意志和元老权利至于何地。

张元老的意志和元老权利不能对另一个元老造成损害,这是铁律吧,当初穿越大会开那么多不就是为了防止这个吗。

除去父女关系,老张和小张元老在元老院关系已经平等。如果以“家务事”为由,就能在一个元老庇护下纵容归化民侵犯另一个元老。那以后元老们就该人人自危了。因为以后元老权大权小之分是必然的,手下人多人少也是必然的。你今天能用“家务事”为理由放掉一个侵犯元老的归化民,那明天会不会以其他理由放过另一个?这太可怕了。只要有了前例,必然会有惯例。那么以后技术元老、酱油元老就真成底层了。


de9000 于 2015-8-14 10:40:01 发表了:

604 发表于 2015-8-14 10:31

虐待小孩是公诉

虐待小孩暂时管不着,诬陷元老才是大事


波尔布特 于 2015-8-14 10:40:39 发表了:

就算不处理生活秘书,也应当剥夺她对被虐待女童的抚养权。


de9000 于 2015-8-14 10:40:53 发表了:

xq77109 发表于 2015-8-14 10:36

但是老张元老忍气吞声你们怎么说?张MM也不站出来。这事元老院还真没法管啊

张MM站不站出来无关紧要。

重要的是,归化民敢于侵犯元老——元老院不管才是真玩完了。


de9000 于 2015-8-14 10:42:17 发表了:

波尔布特 发表于 2015-8-14 10:40

就算不处理生活秘书,也应当剥夺她对被虐待女童的抚养权。

最主要还是元老被人诬陷,元老院能无动于衷?


波尔布特 于 2015-8-14 10:42:23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14 10:25清官难断家务事,组织强力介入又把张元老的元老意志和元老权利至于何地。

还有,诬陷元老怎么算?

不处理又置小张元老的意志与权利于何地?


xp123567 于 2015-8-14 11:04:29 发表了:

这事还是应该严肃处理为好,这种不了了之会留下很大隐患。


将邪 于 2015-8-14 11:28:46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14 10:25

清官难断家务事,组织强力介入又把张元老的元老意志和元老权利至于何地。

元老意志不等于无法无天!更何况这牵涉到了其他元老。


北镇抚司 于 2015-8-14 11:36:04 发表了:

很多元老最大的问题的是用现代人的眼光在看临高位面的社会生态。

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那种现代的人文温情,只会打破粤宋帝国严酷的等级关系。

他们没有意识到亲人眼中无伟人,一个过于细腻,甚至懦弱的元老形象是有示范效应的,会造成整个元老院形象的去光环化。


sumii 于 2015-8-14 11:44:50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sumii 于 2015-8-14 11:50 编辑

宋朝常见处理方法如下

文明版:女仆被卖到不知那里  

不文明版: 被打死埋到不知那里


月影松寒 于 2015-8-14 11:46:38 发表了:

办公厅现在应该收押这个生活秘书才对,不管最后怎么处理,老张求不求情,家法不家法,不关几天无以显示元老院的威信

生活秘书和元老院签的可是死契,即使分配给了元老,办公厅有权处理权的


Scat 于 2015-8-14 11:49:45 发表了:

de9000 发表于 2015-8-14 10:39

张元老的意志和元老权利不能对另一个元老造成损害,这是铁律吧,当初穿越大会开那么多不就是为了防止这个 …

那得看张妹子自己怎么想,之前她也是不想让她爹难过,别人怎么插手


北镇抚司 于 2015-8-14 11:54:08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14 11:49

那得看张妹子自己怎么想,之前她也是不想让她爹难过,别人怎么插手

用现代法律l来解析你的观点,其实就是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区别。

这种污蔑元老的行为,在粤宋不应该被列入自诉案件。


Scat 于 2015-8-14 11:59:49 发表了:

北镇抚司 发表于 2015-8-14 11:54

用现代法律l来解析你的观点,其实就是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区别。

这种污蔑元老的行为,在粤宋不应该被 …

那还是要以元老院的集体意志凌驾当事双方元老的意志,当然个人并不反对


北镇抚司 于 2015-8-14 12:03:28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14 11:59

那还是要以元老院的集体意志凌驾当事双方元老的意志,当然个人并不反对

假如以后这秘书扇了小张一巴掌,小张为了他爹忍了。

咋办?

我是说假如。

个体与整体,本来就不可能完全统一。


Scat 于 2015-8-14 12:05:26 发表了:

北镇抚司 发表于 2015-8-14 12:03

假如以后这秘书扇了小张一巴掌,小张为了他爹忍了。

咋办?

我是说假如。

小张不想忍的时候当然要组织上追究责任


yanyu126 于 2015-8-14 12:12:58 发表了:

这不是家事,这是规划民殴打元老子女,是政治事件,这是对全体元老的挑衅,必须严肃处理。

先把这个生活秘书处理了,处理之后老张怎么对待这个生活秘书才是家事


want00096335 于 2015-8-14 12:19:02 发表了:

小张MM看在老张面子上,之前对这个秘书忍让了,但是这秘书如果再这样下去,看前文我的感觉是小张元老绝对会让她感受到元老的威严,我个人感觉小张比她爹更有元老的自觉。

PS,这个秘书后面会不会铤而走险,在小张元老某次回家的时候下暗手加害?


Scat 于 2015-8-14 12:21:41 发表了:

yanyu126 发表于 2015-8-14 12:12

这不是家事,这是规划民殴打元老子女,是政治事件,这是对全体元老的挑衅,必须严肃处理。

先把这个生活秘 …

如果是在公开场合,卫士有责任当场击毙,如果在家里还是得看当事人告不告,当然除非小张是抖M正常是不能忍的


Scat 于 2015-8-14 12:23:05 发表了:

want00096335 发表于 2015-8-14 12:19

小张MM看在老张面子上,之前对这个秘书忍让了,但是这秘书如果再这样下去,看前文我的感觉是小张元老绝对会 …

所以应该组织学习整风,放任自流才是问题的原因


Scat 于 2015-8-14 12:39:07 发表了:

如果这件事小张不想追究的话,可以采取的措施应该是,对责任人记大过,留用察看一年,由正爆菊安排组织学习,每天听取思想汇报,派监察员不定期家访。如果小张想追究就简单了。


国土执法队员 于 2015-8-14 12:39:13 发表了:

元老们根深蒂固的屌丝心理必须被清除


珠江夜游 于 2015-8-14 13:25:08 发表了:

这事没完。必须整风

才能推出新一波撕逼


月影松寒 于 2015-8-14 15:10:57 发表了:

建议办公厅对全体已分配的生活秘书&女仆要进行定期的“培训”了,然后进行绩效考核


小白之友 于 2015-8-14 19:22:06 发表了:

这事吧,执委会属于两头不讨好。

严办:肯定有人跳出来喊侵犯老张元老权力,

不严办:一样有人提出这是侵犯小张元老权力

执委会非得精分不可啊。


琼府县办刘主任 于 2015-8-14 19:23:32 发表了:

小白之友 发表于 2015-8-14 19:22这事吧,执委会属于两头不讨好。

严办:肯定有人跳出来喊侵犯老张元老权力,

不严办:一样有人提出这是侵 …

做不做事都是错啊


工兵 于 2015-8-14 19:30:34 发表了:

小白之友 发表于 2015-8-14 19:22

这事吧,执委会属于两头不讨好。

严办:肯定有人跳出来喊侵犯老张元老权力,

不严办:一样有人提出这是侵 …

首先是老张的佣人侵犯了小张元老。这个要注意。


jsbhjys2 于 2015-8-14 20:32:29 发表了:

我看这元老院是药丸


knifers 于 2015-8-14 20:45:57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14 11:49

那得看张妹子自己怎么想,之前她也是不想让她爹难过,别人怎么插手

干脆点就自己出手买10个S级女仆给老爹。。气死那个大女仆。。


Scat 于 2015-8-14 21:52:58 发表了:

knifers 发表于 2015-8-14 20:45

干脆点就自己出手买10个S级女仆给老爹。。气死那个大女仆。。

果然女儿是上辈子的小情人


pondbear 于 2015-8-14 22:48:52 发表了:

knifers 发表于 2015-8-14 20:45

干脆点就自己出手买10个S级女仆给老爹。。气死那个大女仆。。

S级女仆这么不值钱了,我得找萧主任要20个,带广州去,就算是广州站的编制了。你也知道,来广州出差的元老就是多,咱们怎么招也得建个招待所什么的。招待所不正好需要服务员啊。


tgwtgw 于 2015-8-14 23:25:36 发表了:

说白了就是临高元老身份的特殊性导致的两难问题

一般国家的统治阶层大多是经过一定程度的汰选的

老张这样屌丝入骨的即使凭借血缘得到高官厚禄也只有迅速被边缘化

最后只有被排挤到一边去的下场

但是临高元老的特殊身份使得他即使酱油化程度也有限

而且一般的统治阶层至少在私生活方面不具有连带性

不像临高元老院这样包办一切就差派人扶屌了

这就使得元老们对他的私生活问题十分重视

但又碍于其元老身份而无法进行适当的处置


繁花 于 2015-8-14 23:56:31 发表了:

支持公诉


南宫浩 于 2015-8-15 00:25:50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南宫浩 于 2015-8-15 00:31 编辑

应该公诉,至于具体的处罚嘛。。。。。鉴于陷害行为并未造成什么明显的严重后果,所以没有必要吊路灯,也没有必要坐牢——老张也说了,不想让孩子没有娘。

那么~就鞭刑好了。。。。如果怕伤害了老张的面子,那就不要公开行刑,秘密执行好了但是要让临高的女仆全体围观行刑,向全体女仆宣读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下封口令,禁止女仆们日后谈论此事),并且还要让小张出个“谅解声明”,告诉犯事的女仆——因为张允幂元老公开声明对你谅解,所以只判你个鞭刑,否则,这“故意侵害元老”的后果可就严重多了——听说过“石刑”么?

我想,这种程度的震慑对付女仆应该足够吓尿她们了~~~~我们的目的其实只是为了让女仆记住:“元老,不论男女老幼,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至于女仆打孩子的事情,这个可以算是家事参照TG现行法律就可以了


liutom2 于 2015-8-15 00:33:05 发表了:

pondbear 发表于 2015-8-14 22:48

S级女仆这么不值钱了,我得找萧主任要20个,带广州去,就算是广州站的编制了。你也知道,来广州出差的元 …

你这主意还是不错的,不过你要是在广州招待所编制内,那可是需要预算的,我很担心不会给你批这个。

所以我看你还是自己掏钱买10个吧,反正也没多少钱,然后她们在广州招待所帮忙,企划院工资还是要给的。


liutom2 于 2015-8-15 00:36:51 发表了:

殴打未成年元老继承人,诬陷现任元老,这些要严格说起来都够吊路灯的了,就算当事元老愿意原谅她,这事也不能这么简单的完了。

元老原谅只能减轻处罚,并不能免于处罚,因此这位张家二妈还是准备去政保局先进行审查,确认其没有其他针对元老院的恶意企图,然后再去女仆训练班重新学习一下,考试合格了才能回去。


南宫浩 于 2015-8-15 02:37:56 发表了:

liutom2 发表于 2015-8-15 00:36

殴打未成年元老继承人,诬陷现任元老,这些要严格说起来都够吊路灯的了,就算当事元老愿意原谅她,这事也不 …

你这也太温柔了不露出点暴力的獠牙恐怕很难震慑得住某些泼妇这次的事情,我觉得处理的关键是要让女仆们以后“不敢”再做类似的事情。


深海巡游者 于 2015-8-15 08:59:43 发表了:

这事已经是殴打元老子女、诬陷另一名元老,这还不挂路灯还在等什么?

钱议长真要找小张开免责文书,元老们就该弹劾他包庇侵害元老的罪犯、无视共同纲领,不配当议长!


762pkm 于 2015-8-15 14:18:27 发表了:

办公厅哪去了?


TSHT2011 于 2015-8-15 17:18:10 发表了:

小白之友 发表于 2015-8-14 19:22

这事吧,执委会属于两头不讨好。

严办:肯定有人跳出来喊侵犯老张元老权力,

不严办:一样有人提出这是侵 …

我倒觉得一点问题都没有。

老张要包庇,实际上他也已经成为侵犯小张元老人身权利的同犯。老张只有权力管他的女仆,没有任何权力包庇他的女仆侵犯另一位元老的人身权利。


762pkm 于 2015-8-15 17:31:59 发表了:

这是办公厅与仲裁庭的事


762pkm 于 2015-8-15 17:55:38 发表了:

月影松寒 发表于 2015-8-14 15:10建议办公厅对全体已分配的生活秘书&女仆要进行定期的“培训”了,然后进行绩效考核

主要在文化上


wanweqian 于 2015-8-15 19:24:48 发表了:

元老院不能坐视某元老的仆人伤害另外一位元老而不受到处罚,此例一开后患无穷。

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liutom2 于 2015-8-15 21:50:16 发表了:

南宫浩 发表于 2015-8-15 02:37

你这也太温柔了不露出点暴力的獠牙恐怕很难震慑得住某些泼妇这次的事情,我觉得处理的关键是要让女 …

政保局学习班是那么好上的?不脱层皮能出来?


adol 于 2015-8-15 22:38:11 发表了:

问题要害在于元老院整体的权威,不是一人或者一家的事情,也不能顾忌老张对生活秘书的感情、或者小张对老张的感情、再或者什么亲妈后妈之类的狗P顾虑。必须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必须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必须严肃处理,以儆效尤。(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762pkm 于 2015-8-15 22:52:51 发表了:

这种事以后少不了,某些土著与归化民可不会因为个元老身份就把元老当贵族看,毕竟中国不像欧洲那样有大批贵族世家长时间存在


南宫浩 于 2015-8-15 23:21:26 发表了:

liutom2 发表于 2015-8-15 21:50

政保局学习班是那么好上的?不脱层皮能出来?

原来如此。。。。。就像锦衣卫的大狱那样残酷??


liutom2 于 2015-8-16 00:13:02 发表了:

南宫浩 发表于 2015-8-15 23:21

原来如此。。。。。就像锦衣卫的大狱那样残酷??

想想那个秋涵,到政保局学习班连祖宗三代都交代了,这位想上位的女仆到了学习班里只怕连自己想过没想过的都得交代的清清楚楚才有机会出来,至于什么时候出来,那得看政保总局什么时候确认她对元老院没有危害了。


petrus 于 2015-8-16 07:52:28 发表了:

这事在法律上相当简单。老张完全可以不追究,小张也完全可以不追究,没问题。不过女仆都是办公厅的人,都是办公厅编制,相当于劳务外派。老张小张不追究,办公厅自己要管的。


小鬼头 于 2015-8-16 08:39:49 发表了:

南宫浩 发表于 2015-8-15 00:25

应该公诉,至于具体的处罚嘛。。。。。鉴于陷害行为并未造成什么明显的严重后果,所以没有必要吊路灯,也没 …

打孩子也一样严重,理论上来讲那是元老二代,也有继承老张元老地位在可能,可不是一个女仆能随便操弄的。


南宫浩 于 2015-8-16 12:46:45 发表了:

小鬼头 发表于 2015-8-16 08:39

打孩子也一样严重,理论上来讲那是元老二代,也有继承老张元老地位在可能,可不是一个女仆能随便操弄的。 …

但元老的二代是元老的子女,这的确只能算是家事——只要没有打出伤来,或者没有严重违反伦理道德的恶事发生~~~


深海巡游者 于 2015-8-16 13:38:56 发表了:

南宫浩 发表于 2015-8-16 12:46

但元老的二代是元老的子女,这的确只能算是家事——只要没有打出伤来,或者没有严重违反伦理道德的恶事发 …

这件事已经突破家事的范畴了,老张小女儿在幼儿园被查出身上有伤痕,然后小女孩直接诬陷她姐姐小张,最后被问出是老张的女仆打的,也是女仆指使小女孩诬陷小张的,就虐童和挑唆诬陷亲人来说,已经是严重违反伦理道德的恶性事件了。。。


小鬼头 于 2015-8-16 14:02:35 发表了:

南宫浩 发表于 2015-8-16 12:46

但元老的二代是元老的子女,这的确只能算是家事——只要没有打出伤来,或者没有严重违反伦理道德的恶事发 …

可能我没说清楚,应该是二代元老,这不是一个女仆能比的,在17世纪,还是阶级分明,没有所谓人人平等在概念。


Scat 于 2015-8-16 14:26:11 发表了:

没有获得元老身份的人都不是元老,不管是哪根JB射出来的。


xiaoweisan 于 2015-8-17 23:15:02 发表了:

深海巡游者 发表于 2015-8-15 08:59

这事已经是殴打元老子女、诬陷另一名元老,这还不挂路灯还在等什么?

钱议长真要找小张开免责文书,元老 …

看到文中钱议长说那个话,反感度是刷刷上升啊……张允幂是否愿意谅解,那是她自己的事,钱议长有什么立场要求受害者谅解?他以为他是谁?


南宫浩 于 2015-8-17 23:25:06 发表了:

小鬼头 发表于 2015-8-16 14:02

可能我没说清楚,应该是二代元老,这不是一个女仆能比的,在17世纪,还是阶级分明,没有所谓人人平等在概 …

他们只是“元二代”,能不能当上元老,机会还很渺茫呢~~~~所以,对于打孩子的事情,我的建议就是参照TG现行法律,不要照搬明朝的规矩——我们毕竟要全方位的体现澳宋政权的制度优越性嘛。。。。


在家睡觉多舒服2 于 2015-8-18 08:24:18 发表了:

怎么办可以看看红楼梦啊,赵姨娘打贾环的时候凤姐就教训她了:贾环是主子,只有老爷太太才能教训,你个奴才一边呆着吧。

女仆的地位我看绝对不比家生奴才出身的赵姨娘高吧。


贝当门生戴高乐 于 2015-8-18 09:00:57 发表了:

在家睡觉多舒服2 发表于 2015-8-18 08:24

怎么办可以看看红楼梦啊,赵姨娘打贾环的时候凤姐就教训她了:贾环是主子,只有老爷太太才能教训,你个奴才 …

女仆的人格比元老低~和其他人一样~


punishment 于 2015-8-18 09:30:37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16 01:26

没有获得元老身份的人都不是元老,不管是哪根JB射出来的。

真这么干不怕将来重演奥斯曼夺嫡大戏么。最后遗嘱上确认成为元老的立马可以把兄弟姐妹杀个精光只赔命价,不想死的肯定得以死相拼啊。


桃李杨柳2 于 2015-8-18 09:30:46 发表了:

如果仅以元老院权力大纲来看,老张是越线了……但是,正如你知道的,俺们是一个人情社会,临高五百废多多少少遗传到了这一点,如果老张发了话,小张多数情况下会保持沉默的……


Scat 于 2015-8-18 09:34:13 发表了:

punishment 发表于 2015-8-18 09:30

真这么干不怕将来重演奥斯曼夺嫡大戏么。最后遗嘱上确认成为元老的立马可以把兄弟姐妹杀个精光只赔命价, …

应该有一个甄选机制,比如通过投票什么的

照理说元老院的投票权如果不和钱权勾结也没啥大用,兄弟姐妹占各种坑在元老院维持一个议席才能利益最大化


punishment 于 2015-8-18 11:40:31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17 20:34

应该有一个甄选机制,比如通过投票什么的

照理说元老院的投票权如果不和钱权勾结也没啥大用,兄弟姐妹占 …

我觉得彻底资本主义化,把元老院席位搞成类似CT辐射里面星际公司原始股分配要好些。换言之就是推恩令。一个制度的既得利益群体越大越容易维护。

就是这个法律特权难办。搞出数万人持有丹书铁券的制度无疑是个笑话,但是什么时候废除这个法律特权都很难。早了初代元老不乐意,晚了制度就巩固了。


Scat 于 2015-8-18 11:46:41 发表了:

punishment 发表于 2015-8-18 11:40

我觉得彻底资本主义化,把元老院席位搞成类似CT辐射里面星际公司原始股分配要好些。换言之就是推恩令。一 …

以前我就建议设立三级议会,一级是元老院,世袭制,三级是人民院,选举制或者摇号制,是个质询机构,中间的是家族院,由500家族的经济精英经公民选举产生,代表大财阀大企业和地方利益


feancis 于 2015-8-18 12:12:35 发表了:

先分家吧,明显已经不适合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就算是规划民家庭也符合剥夺后母监护权的条件了,况且小张身为元一代应该能自己独立出来了。


feancis 于 2015-8-18 12:13:21 发表了:

先分家吧,明显已经不适合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就算是规划民家庭也符合剥夺后母监护权的条件了,况且小张身为元一代应该能自己独立出来了。


punishment 于 2015-8-18 12:16:44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17 22:46

以前我就建议设立三级议会,一级是元老院,世袭制,三级是人民院,选举制或者摇号制,是个质询机构,中间 …

也可以搞成类似星船伞兵的架构。投票权由穿越股权定,特别忠诚坚定的归化民由元老院赐予少量穿越股权。穿越后代只要牢固把握多数就行。

元老院其实是个自我否定的造物:穿越打天下的基本物质条件是资本主义制度及支持这个制度的先进技术;穿越打天下的目的是建立家族千秋万代的统治,这玩意实际上是个非常封建社会的目标。

最后要么彻底资本主义化,元老后代就专心当股东,资产交给专业经理人打理;要么彻底封建搞血缘,等几百年后由掌握先进技术和思想的第三阶级推翻。

我希望是前者,元老院技术都跪了那离原子时代不远了,核武器武装起来的法国大革命画面太美。


Scat 于 2015-8-18 12:34:07 发表了:

punishment 发表于 2015-8-18 12:16

也可以搞成类似星船伞兵的架构。投票权由穿越股权定,特别忠诚坚定的归化民由元老院赐予少量穿越股权。穿 …

英国也是到前几年才开始选上议院,资本主义民主的核心是谁上税谁说了算,封建制也一样

临高的体制再怎么演化,始终是500家族掌握全世界绝大部分工商金融业,土著除非搞十月革命连资本主义一块端,但是也没有一战战败那种契机


横剑浮云 于 2015-8-18 12:48:21 发表了:

必须分家啊,小张元老摊上这么个极品爹,只要自己不是极品,肯定会想办法治疗她爹的


虼蚤笼 于 2015-8-19 00:04:51 发表了:

南宫浩 发表于 2015-8-15 00:25

应该公诉,至于具体的处罚嘛。。。。。鉴于陷害行为并未造成什么明显的严重后果,所以没有必要吊路灯,也没 …

老张也说了,不想让孩子没有娘。

老张说了不算。《唐律疏议·户婚律·以妻为妾》:“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三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宋刑统》卷十三条:“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若婢有子,及经放为良者,听为妾。”“婢为主所幸,因而有子,即虽无子,经放为良者,听为妾。”《大明律•户律•婚姻门》又规定:“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大清律•户律•婚姻》:“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现代社会也可以剥夺抚养权。


钱水廷 于 2015-8-19 00:30:57 发表了:

xiaoweisan 发表于 2015-8-17 10:15

看到文中钱议长说那个话,反感度是刷刷上升啊……张允幂是否愿意谅解,那是她自己的事,钱议长有什么立场 …

唉,虽然说的有些晚了,但还是要把我个人和书里人物区别开来。我个人是不会替小张出主意,干扰事件的处理的。女仆虐待元老后代(即使是她生的),栽赃诬蔑小张元老,肯定是要元老院介入的,老张和小张的立场可以影响惩戒的力度,但不能阻止元老院的介入。


knifers 于 2015-8-19 00:49:40 发表了:

punishment 发表于 2015-8-18 09:30

真这么干不怕将来重演奥斯曼夺嫡大戏么。最后遗嘱上确认成为元老的立马可以把兄弟姐妹杀个精光只赔命价, …

只有初代元老才有无限豁免权的。至于后代元老,肯定要照章办事啦。别的不说,一个得了元老职位就立刻杀光兄弟姐妹的人,其他元老敢与他共事么?


punishment 于 2015-8-19 01:31:14 发表了:

knifers 发表于 2015-8-18 11:49

只有初代元老才有无限豁免权的。至于后代元老,肯定要照章办事啦。别的不说,一个得了元老职位就立刻杀光 …

只有初代有豁免权,后代不再享有,这恐怕是唯一合理的安排了。不过从三卷三百三十七节的《共同纲领》文本上来看,这一点还不是很明确。目前的文本表述方式是除了特定罪行元老不得判处死刑。除非把元老定义为“亲自穿越者”,他的后代定义为“有元老院席位但不是元老”。这需要审判庭出司法解释。

这么一看其实这个问题也不见得这么严重,按照目前的表述只不过是元老身份部分废死而已。如果将来刑法全民废死,这条也没意义了。


xiaoweisan 于 2015-8-19 08:28:54 发表了:

punishment 发表于 2015-8-18 09:30

真这么干不怕将来重演奥斯曼夺嫡大戏么。最后遗嘱上确认成为元老的立马可以把兄弟姐妹杀个精光只赔命价, …

那就取消二代元老的刑法特权好了,这种特权本来就是穿越者抛弃旧世界的一切,来到新世界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所应得到的回报,穿越者的后代没有资格要求这种待遇。二代元老可以类比财阀的继承人,掌握庞大的资源,又有很多上层关系,这就足够了。给二代们刑法上的特权,例如杀人只赔命价,只会鼓励他们放纵自己、败坏他们的品格,没有任何积极意义。不过即使二代元老有刑法特权,也不太可能上台就消灭兄弟姐妹,毕竟元老只有500席位中的一席,家族完全有继续扩张的余地,如果兄弟姐妹有能力,元老就多了几个得力帮手,如果兄弟姐妹无能,无非养几个闲人。奥斯曼的苏丹会残杀兄弟,那是因为全国只有一个苏丹席位。


Scat 于 2015-8-19 08:49:42 发表了:

punishment 发表于 2015-8-19 01:31

只有初代有豁免权,后代不再享有,这恐怕是唯一合理的安排了。不过从三卷三百三十七节的《共同纲领》文本 …

全民废死也可以,矿劳死就是了


punishment 于 2015-8-19 08:53:39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18 19:49

全民废死也可以,矿劳死就是了

嗯我本来要加这么一句的,后来想想过于腹黑就算了


suinbuaa 于 2015-8-19 09:23:13 发表了:

小张也是文青女屌丝心态 去广阔天地让社会操一遍应该就好了


趙五郎 于 2015-8-19 09:36:19 发表了:

老张这个真不是家务事


klause 于 2015-8-20 14:59:35 发表了:

这个女仆必须严惩,不然以后大家都叫自己的女仆没事诬陷元老玩了。


波尔布特 于 2015-8-20 22:14:15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14 11:49那得看张妹子自己怎么想,之前她也是不想让她爹难过,别人怎么插手

别人真能插手

《唐律疏议·户婚律·以妻为妾》:“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三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

《宋刑统》卷十三条:“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若婢有子,及经放为良者,听为妾。”“婢为主所幸,因而有子,即虽无子,经放为良者,听为妾。”

《大明律户律婚姻门》又规定:“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

《大清律户律婚姻》:“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

现代社会也可以剥夺抚养权。


Scat 于 2015-8-20 22:30:09 发表了:

波尔布特 发表于 2015-8-20 22:14

别人真能插手

《唐律疏议·户婚律·以妻为妾》:“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三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 …

那你作为一个现代人,犯了多少封建社会的死罪


波尔布特 于 2015-8-21 08:05:31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0 22:30那你作为一个现代人,犯了多少封建社会的死罪

现代社会对家庭问题的干涉远远多于封建社会,封建社会可没有虐童、婚内强奸的说法。

虐童、陷害他人刑事罪,不管哪条都是公诉罪。

老张的情况连封建社会都会干涉,还想躲过现代社会的公诉?


Scat 于 2015-8-21 10:18:46 发表了:

波尔布特 发表于 2015-8-21 08:05

现代社会对家庭问题的干涉远远多于封建社会,封建社会可没有虐童、婚内强奸的说法。

虐童、陷害他人刑事 …

澳宋法律有不许打孩子这条吗?规划民不许打孩子?土著不许打孩子?元老不许打孩子?还是说只有女仆不许打?

诽谤是名誉权侵害,难道不是以被侵权人的追诉为准?


波尔布特 于 2015-8-21 10:45:07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1 10:18澳宋法律有不许打孩子这条吗?规划民不许打孩子?土著不许打孩子?元老不许打孩子?还是说只有女仆不许打 …

没说不准打孩子,但如果打重了就是刑事罪,否则哪来的虐童案?实际上这件案子已经有些超越“虐童”了,以“故意伤害罪”起诉都可以。

“诽谤”定性的前提是案情不涉及刑事罪,只是道德问题或民事纠纷,以现在流行的“碰瓷”为例,因为那些老人只是索要民事赔偿,不要求那些“肇事者”负刑事责任,所以没办法以“诬陷”的罪名起诉他们。

但那个女仆栽在小张头上的明显是刑事罪,不属于“诽谤”而是“诬陷”。刑法上对这种行为的判决原则是“反坐”,诬陷别人杀人罪就判诬陷者杀人罪的刑期,诬陷别人“故意伤害”罪就以“故意伤害”罪的处罚判决。


Scat 于 2015-8-21 12:26:14 发表了:

波尔布特 发表于 2015-8-21 10:45

没说不准打孩子,但如果打重了就是刑事罪,否则哪来的虐童案?实际上这件案子已经有些超越“虐童”了,以 …

又回到最初的问题,适用法律认定上你是充分体现了集体凌驾于元老个体。


波尔布特 于 2015-8-21 12:36:10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1 12:26又回到最初的问题,适用法律认定上你是充分体现了集体凌驾于元老个体。

如果小顾陷害老张,你也坚持不干涉吗?

当初执委会干涉勋元老婚姻,抓秋涵、杨继红的时候怎么没见你跳出来?


Scat 于 2015-8-21 12:45:08 发表了:

波尔布特 发表于 2015-8-21 12:36

如果小顾陷害老张,你也坚持不干涉吗?

当初执委会干涉勋元老婚姻,抓秋涵、杨继红的时候怎么没见你跳出 …

那几件事没有争议,这件事涉及到元老个人意志和集体意志的效力划分


波尔布特 于 2015-8-21 12:48:57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1 12:45那几件事没有争议,这件事涉及到元老个人意志和集体意志的效力划分

牛大都说了,这是公诉案件,不以老张、小张的个人意志为转移!

至于干涉元老的个人意志,只有提出赦免状的宅党有实际干涉!


Scat 于 2015-8-21 13:01:18 发表了:

波尔布特 发表于 2015-8-21 12:48

牛大都说了,这是公诉案件,不以老张、小张的个人意志为转移!

至于干涉元老的个人意志,只有提出赦免状 …

赦免是小张一贯自由意志的延伸,宅党也没有要求她那么做,虽然侧面点拨了一下。

您可以无视元老个人意志的法理意义,但是不能连元老个人意志本身都无视吧


波尔布特 于 2015-8-21 13:19:20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1 13:01赦免是小张一贯自由意志的延伸,宅党也没有要求她那么做,虽然侧面点拨了一下。

您可以无视元老个人意志 …

如果宅党的赦免状不算干涉,那这件事就没有干涉元老个人意志的事情了。

公诉罪,除非涉及作伪证,否则何来干涉?


横剑浮云 于 2015-8-21 13:22:04 发表了:

赦免状就是人血馒头啊


欢乐原始人 于 2015-8-21 13:22:23 发表了:

深海巡游者 发表于 2015-8-15 08:59这事已经是殴打元老子女、诬陷另一名元老,这还不挂路灯还在等什么?

钱议长真要找小张开免责文书,元老 …

老张的财产,至少有一票否决死刑的权利。至于这一票顶不顶用得看办公厅。哪怕顶用也是活罪难逃。诬告元老要是惩罚不重那是国本震荡的大事


Scat 于 2015-8-21 13:26:22 发表了:

波尔布特 发表于 2015-8-21 13:19

如果宅党的赦免状不算干涉,那这件事就没有干涉元老个人意志的事情了。

公诉罪,除非涉及作伪证,否则何 …

集体干涉元老意志,无视受害方不承认诬陷成立的意志


深海巡游者 于 2015-8-21 13:38:37 发表了:

欢乐原始人 发表于 2015-8-21 13:22

老张的财产,至少有一票否决死刑的权利。至于这一票顶不顶用得看办公厅。哪怕顶用也是活罪难逃。诬告元老 …

元老只有自身特权,哪来的一票否决死刑权力,这个例子一开,临高就团扑吧,利用手里归化民大开杀戒,然后元老来一票否决死刑,元老院的法令就是笑话了。。。


深海巡游者 于 2015-8-21 13:47:59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1 13:26

集体干涉元老意志,无视受害方不承认诬陷成立的意志

集体本就高于个体,在临高位面,没有集体,个体连生存都艰难,还谈什么权利,关系到损害集体利益的事情,集体为什么不能干涉?女仆虐童诬陷的行为,不仅是老张家的事情,而是她违法了,更踩上元老院的红线,元老也是一个归化民能诬陷的?元老的子女也是归化民能打的?没有元老院,这些女仆早就倒毙在逃荒路上或者进了妓院了,不思感恩,反而做出危害元老的事情,与叛变无异。再说了这是一个公诉罪行,什么时候轮到个人来决定了?


波尔布特 于 2015-8-21 14:18:38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1 13:26集体干涉元老意志,无视受害方不承认诬陷成立的意志

公诉罪名是否成立不是由受害者的决定的,而是由法官决定的,海洋法系的话就是由陪审团决定!你连基本的司法概念都没有!


Scat 于 2015-8-21 15:32:29 发表了:

波尔布特 发表于 2015-8-21 14:18

公诉罪名是否成立不是由受害者的决定的,而是由法官决定的,海洋法系的话就是由陪审团决定!你连基本的司 …

就是说法官比元老大


Scat 于 2015-8-21 15:44:21 发表了:

深海巡游者 发表于 2015-8-21 13:47

集体本就高于个体,在临高位面,没有集体,个体连生存都艰难,还谈什么权利,关系到损害集体利益的事情, …

不是说集体不可以大于个体,其实我自己就是极权派,而是说要做一个划分,不能每件事都是集体绝对大于个体。

严格说这件事当中没有第三人受到直接侵害,受害人考虑到家庭亲情决定不追究,因而追究是集体意志,这个集体意志会对老张这个个体造成伤害——他希望弥补孩子没亲娘这个遗憾,当我们使用集体意志伤害个体的时候必须慎之又慎。


wanweqian 于 2015-8-21 15:50:36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wanweqian 于 2015-8-21 15:52 编辑

Scat 发表于 2015-8-21 15:32

就是说法官比元老大

错,是元老院集团的权力大于元老个人权力。

如果有元老以个体意志为理由阻碍发起公诉,我提议元老院全体投票表决。

我想看看某元老是否有权力否决元老院的以绝对多数通过决议,


贝当门生戴高乐 于 2015-8-21 15:54:51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1 15:32

就是说法官比元老大

是的,法官体现元老共同意志


Scat 于 2015-8-21 15:57:42 发表了:

wanweqian 发表于 2015-8-21 15:50

错,是元老院集团的权力大于元老个人权力。

如果有元老以个体意志为理由阻碍发起公诉,我提议元老院全 …

公权力大于私权利也有范围,元老院就无权以多数票剥夺任何元老的投票权,除非该元老违反了共同纲领。

本案是一个多数意志对元老个体造成一定伤害的案子,也就是在判例上元老院集体对元老个体获得了一定程度的伤害权。

需要慎重的是这个问题。


贝当门生戴高乐 于 2015-8-21 16:17:40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1 15:57

公权力大于私权利也有范围,元老院就无权以多数票剥夺任何元老的投票权,除非该元老违反了共同纲领。

本 …

什么伤害权?哪来伤害~元老非因反对元老院部受逮捕和审判,你跟我说说司法审判如何伤害元老啊


wanweqian 于 2015-8-21 16:20:40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1 15:57

公权力大于私权利也有范围,元老院就无权以多数票剥夺任何元老的投票权,除非该元老违反了共同纲领。

本 …

元老院可没剥夺某元老的投票权,某元老不同意他可以投反对票。

至于“元老院集体对元老个体获得了一定程度的伤害权”你别忘了元老院集体也是由五百多个体元老组成,之所以会出现你所说的元老集体伤害的某元老的个体的情况。完全是因为某元老做的错误决定伤害了我们所有人。

我们不想因为某人的错误而全体陷于危险之中。


深海巡游者 于 2015-8-21 16:34:14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1 15:44

不是说集体不可以大于个体,其实我自己就是极权派,而是说要做一个划分,不能每件事都是集体绝对大于个体 …

只说一句,这是公诉案件,如果老张可以一人决定如何搞,把元老院法令当草纸,别人也能,以后元老院法令无法执行,怎么办?老张有什么想法请用法律手段解决,想要维护女仆,出钱帮她打官司啊。总不能什么都不肯付出,就想着用破坏规矩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吧,老张破坏规矩,就是对其他元老利益的侵犯,凭什么啊!


Scat 于 2015-8-21 18:06:06 发表了:

贝当门生戴高乐 发表于 2015-8-21 16:17

什么伤害权?哪来伤害~元老非因反对元老院部受逮捕和审判,你跟我说说司法审判如何伤害元老啊

枪毙掉老张的女仆老张难道会神清气爽?


xuelindiao 于 2015-8-21 18:28:48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xuelindiao 于 2015-8-21 18:32 编辑

我觉得事情应该分开看:

一是小张的赦免状更多是个姿态,原谅你,不和你这个丫的女仆一般见识,免得撕逼拉低元老身份;

二是,弄个赦免状想缓和融洽一下父女的关系,毕竟他是自己的父亲,自己也快离家独立了。

三是避免背上对父亲不孝的名声,即使女仆转正,也不会承认其主母身份,也为下一步可能更剧烈的行动铺垫争取其他元老同情和支持。

结论,小张心智健全且作为一个元老的情商合格,是个好苗子。

老张也应该明白,已经作为统治阶级了,两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女仆甚至想攀龙附凤大户的闺女可排队等着呢!


Scat 于 2015-8-21 19:04:26 发表了:

深海巡游者 发表于 2015-8-21 16:34

只说一句,这是公诉案件,如果老张可以一人决定如何搞,把元老院法令当草纸,别人也能,以后元老院法令无 …

按正常程序如果庭审的话,恐怕也找不到比姬信更合适的律师了,不找他他也会出庭,大概也不用花钱,以老张的呆叉样大概会包个红包送去,姬信自然也不会要。


贝当门生戴高乐 于 2015-8-21 19:07:00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1 18:06

枪毙掉老张的女仆老张难道会神清气爽?

那么问题来了~元老是否有权庇护一个犯罪的私人?

人民检察官张飚不远万里到北海舰队司令部将副司令员判了死缓但是脱管失控十几年的儿子抓回石河子监狱

洛阳令董宣蹲公主府门口,趁恶奴出门的时候将其逮捕法办~这是古今两个正面事例~

元老人身不收侵犯,家宅自然不受搜查~

怕女儿没妈,就学习公主不要女仆出门即可


绿影蓝刀 于 2015-8-21 19:52:41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1 15:57

公权力大于私权利也有范围,元老院就无权以多数票剥夺任何元老的投票权,除非该元老违反了共同纲领。

本 …

胡搅蛮缠到一定的程度就是对公众的侮辱


Scat 于 2015-8-21 20:03:31 发表了:

贝当门生戴高乐 发表于 2015-8-21 19:07

那么问题来了~元老是否有权庇护一个犯罪的私人?

人民检察官张飚不远万里到北海舰队司令部将副司令员判 …

原则上元老应该没有庇护权,那个特权太危险了。赦免只能由元老院授权的机构做出。


Scat 于 2015-8-21 20:05:39 发表了:

绿影蓝刀 发表于 2015-8-21 19:52

胡搅蛮缠到一定的程度就是对公众的侮辱

请问元老院体制下可以自由发言吗?


横剑浮云 于 2015-8-21 20:37:28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1 20:05请问元老院体制下可以自由发言吗?

形式上可以,事实上不可以


Scat 于 2015-8-21 20:41:28 发表了:

横剑浮云 发表于 2015-8-21 20:37

形式上可以,事实上不可以

请问您是哪位元老?


横剑浮云 于 2015-8-21 22:04:13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1 20:41请问您是哪位元老?

咱不是元老,咱是读者


wanweqian 于 2015-8-21 22:10:13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1 20:03

原则上元老应该没有庇护权,那个特权太危险了。赦免只能由元老院授权的机构做出。

元老院如果敢设置这样的机构就是自掘坟墓、、、、、

临高版的“天京事变”很快就会闹起来。


波尔布特 于 2015-8-21 22:32:02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1 18:06枪毙掉老张的女仆老张难道会神清气爽?

杨继红被逮捕的时候,杨元老难道神清气爽?


波尔布特 于 2015-8-21 22:45:13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1 15:44不是说集体不可以大于个体,其实我自己就是极权派,而是说要做一个划分,不能每件事都是集体绝对大于个体 …

老张女仆要给小女儿裹小脚的时候管不管?

老张女仆要儿子别去芳草地读书、而是读四书五经考科举的时候管不管?

老张女仆为了逼小张嫁人找人迷奸小张的时候管不管?

如果小张、老张都说原谅,以上这些事元老院都不能管了?


mageslayer 于 2015-8-22 13:58:25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mageslayer 于 2015-8-22 14:01 编辑

袭击元老,处死

诬陷元老,处死

侵占元老财产,苦役

什么,你们说诬陷元老和袭击元老之间要留区别?

个人可以干预司法,那还要元老院做什么?

元老院是由500位元老的肉体和灵魂组成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不可分割整体。任何元老的个人意志皆服从于元老院的集体意志。院外无党,院内有派。

任何元老,只有分工的不同,绝无高低贵贱之分。不达法定年龄的元老,其政治权和财产权受到限制,但其人身权利包括荣誉不得被限制。

因此诬陷元老,不但侵犯了元老的个人名誉。实际上是允许一个元老以外的人指控元老会对元老以外的人犯下罪行,因此是反动的,侵害了元老院的根基。

所以女仆必须被处死。

一个元老以外的人可以作证证明元老对元老的侵害。

一个元老可以指控另一个元老对元老以外的人的侵害。

但是元老以外的人不被允许指控元老对元老以外的人的侵害。


Scat 于 2015-8-22 14:19:42 发表了:

波尔布特 发表于 2015-8-21 22:45

老张女仆要给小女儿裹小脚的时候管不管?

老张女仆要儿子别去芳草地读书、而是读四书五经考科举的时候管 …

你老婆如果给你女儿捆小脚,你是到人民法院搞她?不要用脑补的东西混淆视听。


贝当门生戴高乐 于 2015-8-22 15:04:29 发表了:

mageslayer 发表于 2015-8-22 13:58

袭击元老,处死

诬陷元老,处死

侵占元老财产,苦役

但是元老以外的人不被允许指控元老对元老以外的人的侵害。

为啥


忧国骑士 于 2015-8-22 15:29:36 发表了:

贝当门生戴高乐 发表于 2015-8-22 15:04

但是元老以外的人不被允许指控元老对元老以外的人的侵害。

为啥

因为总有坏人想害朕


mageslayer 于 2015-8-22 15:38:56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mageslayer 于 2015-8-22 15:41 编辑

贝当门生戴高乐 发表于 2015-8-22 15:04

但是元老以外的人不被允许指控元老对元老以外的人的侵害。

为啥

元老院为何能够统治人民呢?当然是元老受命于虫洞,天然就能统治人民。既然元老是统治着,那么人民就无权对元老的统治置喙。元老与元老外的人民的关系,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手脚不能指控大脑对于自己不好,人民同样不能指控元老院虐待自己。既然该人民的行为并未得到元老院的授权,那么显然其行为对元老个人的侵犯,即应视为对元老院整体的侵犯。概因元老院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侵害其各部等同于侵害其核心。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现在有人跟你说你老婆首先动手把外人打了,你会怎么做呢,认为这个人告发的好么?


波尔布特 于 2015-8-22 16:39:26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波尔布特 于 2015-8-22 16:51 编辑

Scat 发表于 2015-8-22 14:19

你老婆如果给你女儿捆小脚,你是到人民法院搞她?不要用脑补的东西混淆视听。

我还真会去告,如何处理就看TG的政治智慧了。

当年炮党与TG禁小脚算侵犯人权吗?

别说根据国家政治的需要很多事根本不算“家事”,就算是“家事”国家政权照样能干涉,中国的古语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不是“清官不断家务事”。大明的官员连皇帝应该认谁当父母都要干涉!越是上层,受到的外来干涉就越多,老毛当年连吃红烧肉的自由都被干涉了。自古以来政府处理家庭问题的案例很多,只不过不如近水楼台、熟悉内情的宗族势力处理的方便、符合“乡情”,“清官难断家务事”很多时候也是地方宗族势力用来保障自身利益的借口。

卢元老把卢家庄搞到手后不就有张家的人去姬信那里告状了?


欢乐原始人 于 2015-8-22 18:26:35 发表了:

深海巡游者 发表于 2015-8-21 13:38元老只有自身特权,哪来的一票否决死刑权力,这个例子一开,临高就团扑吧,利用手里归化民大开杀戒,然后 …

可以设定投票决定争议者的死活。老张自己可以投一票,但他只有这一票


lie0871 于 2015-8-22 20:44:47 发表了:

咋没说老张那边的反应呢,闹这么大,老张再糊涂也该明白他要真承认这份赦免状,那和女儿就真是陌路了,也是自绝于其他元老。就算老张不明白就没几个亲近的提点下,秦桧还仨朋友呢,我是不信他真爱那女仆到这份上


Scat 于 2015-8-22 22:36:57 发表了:

波尔布特 发表于 2015-8-22 16:39

我还真会去告,如何处理就看TG的政治智慧了。

当年炮党与TG禁小脚算侵犯人权吗?

别说根据国家政治的需 …

会把老婆告到法院,真是标准的单身狗答案,你以为能跟你交配的东西都是不能交流的吗


波尔布特 于 2015-8-23 10:20:40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波尔布特 于 2015-8-23 10:22 编辑

Scat 发表于 2015-8-22 22:36会把老婆告到法院,真是标准的单身狗答案,你以为能跟你交配的东西都是不能交流的吗

不好意思,我还真不是单身狗,有老婆、有女儿。如果老婆SB到不听劝告坚持给女儿缠小脚,那还真是不能交流了,离婚也是可以考虑的。而且现代社会缠小脚已经有“虐童”的嫌疑了。

考虑上告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尊重”老婆,因为夫妻平等,老公不能“独裁”,如果交流没结果,只能让有资格管的组织来处理。

如果不想找法院,也可以找其他有关组织,建国后党支书、团支书、居委、妇联就是代替宗族处理这些问题的。国外处理这些问题的是教堂、社署与神父、牧师、社工。

话说到这里其实已经被你的“家事”论带歪了,支书、妇联、社工等人处理的其实还是“家务事”为主,而现在这件事是“刑事罪”。

而且老张与小张根本是两家人,只不过刚好有血缘关系,类似于“亲兄弟、明算账”人际关系。

除了血缘,小张和老张法律关系与你同老张的法律关系是等同的,如果那个女仆陷害的人是你,你也不许元老院介入吗?


波尔布特 于 2015-8-23 10:33:19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2 22:36会把老婆告到法院,真是标准的单身狗答案,你以为能跟你交配的东西都是不能交流的吗

本来女仆不是老婆,老张敢像卢元老那样在家里“独裁”的话,这件事元老院也不必介入。

但老张显然是在“以婢为妻”,从女仆敢变本加厉的陷害小张来看,他与女仆之间还真是到了“不能交流”的程度。

如果你的女仆陷害了其他执委,你在自己管不好的情况下反对元老院处理你的女仆,这根本是自绝于元老院。


Scat 于 2015-8-23 14:22:38 发表了:

波尔布特 发表于 2015-8-23 10:33

本来女仆不是老婆,老张敢像卢元老那样在家里“独裁”的话,这件事元老院也不必介入。

但老张显然是在“ …

老卢的问题需要元老院介入,女仆是元老院的契约奴,是元老院的财产,老卢的行为导致元老院财产灭失,负有民事赔偿责任。

老张的女仆也是元老院的财产,理论上不管她有无过错,元老院都有处置财产的权利。只是必须确保这项权利不被滥用。

办公厅作为女仆的管理人,对女仆有管理权,包括吊起来扎竹签或者更换,但是女仆派遣是一个合同关系,不管有没有租金,老张作为事实上的承租人,和办公厅是对等的合同方。在司法认定以前办公厅无权单方面变更合同。

司法认定方面,一切涉及元老的法定权利义务的依据都是共同纲领,除了被穿越的8个人和未成年人以外,所有穿越者参加穿越集团不是基于任何法定义务,而是是基于自由意志,元老目前不属于除了自己以外任何国家的公民,除了穿越者一致通过的共同纲领,别的法律管不着元老,以婢为妾什么的封建伦理权利义务就属于这种情况。除共同纲领之外,只有元老院明文通过的规则和当事方一致认定的规则才有法律效力。


波尔布特 于 2015-8-23 15:26:35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3 14:22

老卢的问题需要元老院介入,女仆是元老院的契约奴,是元老院的财产,老卢的行为导致元老院财产灭失,负有 …

我说的是“以婢为妾”可不是什么封建伦理权利义务,而是以现代“夫妻平等”为原则的事实婚姻。真要讲“夫为妻纲”的封建伦理,就算那女仆真和老张结婚了一样应该被老张“专政”。

现在的事实是,老张既没有从“主奴”关系出发压制女仆,也没有从封建伦理夫妻关系的角度出发压制女仆,而是以现代伦理应对他与女仆的事实婚姻,甚至屌丝入骨反过来被女仆要挟。

而这种女仆压制元老的行为触犯了元老院群体的底线,势必引来元老院的干涉。

如果不为受压制的元老出头,土著就会开始轻视元老。就好像当年少数福建人的“钢贸”坏账导致今天魔都银行拒绝为所有的福建人贷款,少数福建诈骗犯的恶劣影响最终由所有福建人来承担。

简而言之,老张、小张两个人的“软蛋”严重影响了整个元老群体的利益。

另外元老院的法律里,对于“叛变”行为不仅没有赦免甚至会严惩,你确定现阶段穿越者呆在穿越集团里真的完全是基于“自由意志”?

敢说元老“不属于除了自己以外任何国家的公民”,你是想叛变“澳宋”吗?当“无国籍人士”的下场可不太妙!


Scat 于 2015-8-23 16:16:05 发表了:

波尔布特 发表于 2015-8-23 15:26

我说的是“以婢为妾”可不是什么封建伦理权利义务,而是以现代“夫妻平等”为原则的事实婚姻。真要讲“夫 …

老张是不是被女仆压制可以问他本人。目前正文展示的是他不希望再养两个没娘的娃。这显然是为人父者的正常关切。而你设想的都是你强加给张家的。

你反复强调的伦理,始终是封建伦理,现代社会既没有婢也没有妾,拿情人当老婆养不违反现代社会伦理,何况没有老婆。

车轱辘话说烦了,你也不要回了,我也不想回了。


风吹戈壁现草泥 于 2015-8-23 18:30:42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3 16:16

老张是不是被女仆压制可以问他本人。目前正文展示的是他不希望再养两个没娘的娃。这显然是为人父者的正常 …

大家不要再为书里的人物冒火了,都应该降降温.

现代人当然可以把情人当老婆养,也可以把正妻休了让情妇上位.但这只是不违犯现代社会法律,不代表其不违反现代社会道德伦理.那么多小三小四住豪宅开豪车好不快活,可一旦跟正妻起了冲突的事上了新闻和论坛,网民们支持正妻鄙视第三者的还是占大多数.

“抛妻"和"弃子"的所谓"成功人士"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要被舆论声讨,被旁人鄙视的对象,而这回老张做的事已经够得上"弃子"这一条了.现代人一听到"后妈"这个词的第一反应我想就是脑补"与前妻生的孩子被虐待"之类的苦情戏一样的玩意儿,而这回小张是实打实的被虐待污蔑.我们今天把书中的信息转换成钓鱼文放到网易去,网易那边除了骂政府剩下的肯定是同情小张.

至于说"因为元老院对女仆严肃处理而老张不高兴,所以老张就觉得元老院严重侵犯了他的个人权利"这一条也是站不住脚的,现代的富豪们向政府交完税后有哪个是兴高采烈的?可富豪们不高兴不代表富豪们有权利不纳税,也不代表他们应该不纳税.政府为他们提供安定的环境去收获财富和享受生活,他们就应该向政府让步.同理,元老院无论是军队、企业还是基建设施都是众一代元老努力的结果,老张也确实出力了,但他也从其他一代元老的努力中得到的好处,当大多数元老因为某些涉及其他元老利益的问题向老张提出质询时,老张可以搞串联用其他元老手中的票驳回上级的处罚(虽然其他元老跟他疯的可能性极低)或者搞舆论同情让元老里的圣母党影响判决,这都行,办法不是没有.但是想靠手里的一张票就想对抗元老集体意志,失败了还在地上打滚.那还是请求执委会出面剥夺老张对小张的抚养权吧.


璇瑢子 于 2015-8-25 02:58:38 发表了:

动不动就想杀人的思想是危险的。。。。

工作需要可以理解,但是这种内政事物还要这么搞太民粹了。。。。


angel8th 于 2015-8-25 17:10:44 发表了:

小白之友 发表于 2015-8-14 19:22

这事吧,执委会属于两头不讨好。

严办:肯定有人跳出来喊侵犯老张元老权力,

不严办:一样有人提出这是侵 …

老张只拥有替自己的狗赔偿换取减刑的权力。没有宣布自己的狗没有罪的权力。


angel8th 于 2015-8-25 17:16:58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1 13:01

赦免是小张一贯自由意志的延伸,宅党也没有要求她那么做,虽然侧面点拨了一下。

您可以无视元老个人意志 …

最高司法权只能归于元老院,

老张没有宣布自己女仆无罪的权力,只有为被认定有罪的女仆提供赔偿争取减刑的权力。

小张出具的文书,只是表明了她的态度,也不能作为女仆无罪的证据,至多在量刑时予以适当考虑。

老张管教不严,已经导致另一位元老受到侵害,如果再企图让女仆逃脱处罚,只能说他又试图侵害元老院的司法管辖权。


angel8th 于 2015-8-25 17:19:59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1 15:32

就是说法官比元老大

元老加入了穿越集团,享受了集团提供的各种服务,放弃一些权力是理所应当的。


Scat 于 2015-8-25 18:11:46 发表了:

angel8th 发表于 2015-8-25 17:19

元老加入了穿越集团,享受了集团提供的各种服务,放弃一些权力是理所应当的。

人大代表有刑事豁免权的,元老的特权比这个低


wanweqian 于 2015-8-25 19:36:32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5 18:11

人大代表有刑事豁免权的,元老的特权比这个低

女仆非元老、、、、、、


comer 于 2015-8-25 19:52:46 发表了:

angel8th 发表于 2015-8-25 17:16

最高司法权只能归于元老院,

老张没有宣布自己女仆无罪的权力,只有为被认定有罪的女仆提供赔偿争取减 …

犯罪是事实,宣布不宣布的没什么用啊,法官认定肯定是有罪,剩下的是怎么处罚的问题……能不能免刑?


angel8th 于 2015-8-25 20:10:39 发表了:

comer 发表于 2015-8-25 19:52

犯罪是事实,宣布不宣布的没什么用啊,法官认定肯定是有罪,剩下的是怎么处罚的问题……能不能免刑?

我的意见,罪行是肯定的。老张死心塌地救女仆的话,拿股份的10%来赔偿。


wanweqian 于 2015-8-26 13:28:14 发表了:

angel8th 发表于 2015-8-25 20:10

我的意见,罪行是肯定的。老张死心塌地救女仆的话,拿股份的10%来赔偿。

十恶不赦。。。。。。。

有的罪是不能特赦或者交罚金了事的。


wanweqian 于 2015-8-26 13:31:50 发表了:

angel8th 发表于 2015-8-25 20:10

我的意见,罪行是肯定的。老张死心塌地救女仆的话,拿股份的10%来赔偿。

  “怎么,没见过女人啊。”苏菀看着这小伙子一脸诧异的看着自己,不满的说道。  “啊,没有,没有。”工作人员吓了一跳,“意图调戏女元老”这罪名得恐怕要灭门啊。这才是规划民该有的态度、。、、、、


南海 于 2015-8-27 15:16:25 发表了:

我觉得元老院应该出一份谴责一议案,谴责张元老。

告诉所有元老如果想学,代价是名誉和政治前途都没有了


横剑浮云 于 2015-8-27 20:53:34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横剑浮云 于 2015-8-27 20:56 编辑

Scat 发表于 2015-8-23 16:16

老张是不是被女仆压制可以问他本人。目前正文展示的是他不希望再养两个没娘的娃。这显然是为人父者的正常 …

“张元老不想再养两个没娘的娃”,小张元老算不算他养的没娘娃?既然带过来了,那当然就要照顾好,照顾不好了,当初就别带过来。这叫责任。这点子责任担当都没有的,才是真正屌丝入骨啊。

既然老张屌丝入骨,自己作死,就别怪他人踩着他上位了。


Scat 于 2015-8-27 23:22:07 发表了:

横剑浮云 发表于 2015-8-27 20:53

“张元老不想再养两个没娘的娃”,小张元老算不算他养的没娘娃?既然带过来了,那当然就要照顾好,照顾不 …

严格说时间比较乱,现在登陆才5年,新娃顶多三岁


横剑浮云 于 2015-8-27 23:56:09 发表了:

Scat 发表于 2015-8-27 23:22

严格说时间比较乱,现在登陆才5年,新娃顶多三岁

就算是为了给小张找妈,按现代人的思维,家长负责人点的那也会征求小孩意见。还有,找个女仆多大的?比小张大几岁?按当年女仆革命时的要求,这女仆可都是嫩妹纸,老张打算给小张找个和她年纪差不多大的妈?


Scat 于 2015-8-28 07:24:35 发表了:

横剑浮云 发表于 2015-8-27 23:56

就算是为了给小张找妈,按现代人的思维,家长负责人点的那也会征求小孩意见。还有,找个女仆多大的?比小 …

我是说情节不太对


icc120 于 2015-8-30 23:37:18 发表了:

那谁谁的秘书,谁谁的女仆……卧槽,都这样整酱油元老们还活不活啊,早知道这样还穿个锤子


icc120 于 2015-8-30 23:38:27 发表了:

我去,咋显示苹果客户端啊,我是安卓啊啊


爱吃饭团的喵喵 于 2015-9-5 15:25:41 发表了:

不得不说,吹牛写的太好了。

一丝一毫都是现实的写照。


击坠之王发改委 于 2015-9-9 10:13:43 发表了:

潜水这么久,我就想问问最新进展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