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25-593424 话说起点的作者合同里有没有限制周边产品的条款?

北朝旧贴 | 南海 | 共 455 字 | 2015-05-26 | | 编辑本页

南海 于 2015-5-25 16:37:25 发表了:

小说一般都是有版权的,貌似和起点签约后,小说的改编,电影化电视剧化什么的,起点好像都有优先权那么对于小说引申出来的周边产品,合同里有没有规定?比如《窃明》里有个情节是给老兵发勋章,记得是主角手写的勋章。那么哪天作者自己找人设计了一个勋章,说这就是书里的那个勋章,然后在淘宝开店卖。又比如《临高启明》里有元老股权证的情节,那么如果哪天吹牛者找人设计了个股权证,然后在淘宝开店卖,按顾客要求填写股份额那么这类卖周边的情况,是否会和起点的合同冲突?


a2808028 于 2015-5-26 09:28:52 发表了:

民不举官不究


AncientSin 于 2015-5-26 09:59:52 发表了:

这种也挣不了几个钱,起点懒得管吧。


xuelindiao 于 2015-5-26 10:06:10 发表了:

别弄得太大,肉太多,迟早会把狼招来。


南海 于 2015-5-26 13:13:18 发表了:

我主要是想知道能不能有这样一种盈利模式,就是以卖周边产品为大头,小说为主干的盈利模式


小白之友 于 2015-5-26 13:35:18 发表了:

南海 发表于 2015-5-26 13:13

我主要是想知道能不能有这样一种盈利模式,就是以卖周边产品为大头,小说为主干的盈利模式

国外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战锤。


mariner 于 2015-5-26 16:04:39 发表了:

还可以卖D日的农用车突击章,博铺保卫袖条,竹筒水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