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25-570476 关于元老的刑事豁免权

北朝旧贴 | markgraf | 共 3199 字 | 2014-12-06 | | 编辑本页

markgraf 于 2014-11-19 15:53:17 发表了:

看你们讨论的这么热乎,请问一下有一个问题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达成一致,就是元老的刑事豁免权:

假如一个元老犯了刑事案件,就比如四人众真轮了大洋马,这里大洋马还不是元老,那么四人众的元老豁免权该如何生效?我觉得有以下几种观点:

1. 罚酒三杯下不为例,即完全豁免,等于没发生,假如再次发生参照本次

2. 公安侦查程序收集证据还是要走的,但是不审判不宣传,罚酒三杯

3. 仅豁免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该走的抓捕(住特别招待所)审判程序还是要走的,被宣判有罪,但是由于元老天然的权利,豁免任何处罚,到此为止

4. 被宣判有罪,按正常判罚,由于元老的天然权利,判罚转为罚金或其他不痛不痒处罚

再有就是3.4这种是否需要记录档案,是否需要打入另册

以上欢迎补充

我觉得大多数人似乎都倾向于2呀


小小小雪 于 2014-11-19 18:03:27 发表了:

这也就是萨琳娜后来成了元老,假使日后有元老轮了新时空的大洋马或者崇祯的九公主,难道元老也得被判刑?


南海 于 2014-11-19 23:51:51 发表了:

5.被宣判有罪,按正常判罚,但元老的天然权利可以折算赎买。十年以下处罚可以以股本罚款抵消,十年以上刑法以政治权利限制抵消,比如,强奸判十年,拿三万原始股抵消。故意杀人并情节恶劣的,以终生暂停元老院投票权作为赎命

元老不是不处罚,应该只是赎买

元老不死刑是底线,但也仅此而已。不死刑但可以圈禁暂停政治权利终生。

元老的政治权利才是根本


bingbing305 于 2014-11-20 00:45:25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bingbing305 于 2014-11-20 00:57 编辑

南海 发表于 2014-11-19 23:51

5.被宣判有罪,按正常判罚,但元老的天然权利可以折算赎买。十年以下处罚可以以股本罚款抵消,十年以上刑法 …

走正常权贵路线,

民情汹涌之前,除杀人,强奸,反人类,反元老院之类的重罪,不立案。官方说法:证据不足,释放。

民情汹涌,重罪,元老院,执委会批示:正常立案。有元老身份的有不上正常法庭的选择, 可选由元老组成的荣誉法庭判处, 三位或五位元老法官由元老院提名,半数通过就行。

除了反元老院的反叛罪,刑事判处没有死刑。 最高就是,剥夺元老身份,终身监禁,下代继承者元老席位贬到终身见习元老。

又,辛无罪上荣誉法庭的话,很可能会被无罪释放。非当事人,只是说服别人以元老身份侵犯非元老能免罪,属于被执委会打击报复。


CVN22 于 2014-11-20 06:47:51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CVN22 于 2014-11-20 07:17 编辑

bingbing305 发表于 2014-11-20 00:45

走正常权贵路线,

民情汹涌之前,除杀人,强奸,反人类,反元老院之类的重罪,不立案。官方说法:证据不 …

第一代元老之下都是贱民,民情汹涌都是扯淡。元老院内搞互相侦查就等着内斗吧。三五个人就想搞法庭,你这真不是准备大清洗的节奏?要是有几十个人不服,你是内斗呢还是内斗呢?

第一代元老不是正常权贵,而是死一个少一个。五百废是临高唯一核心力量和领导阶级。每死一个就构成对临高力量的巨大损失。因此任何对元老的审判都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

我认为任何针对元老的的审判都是极重要议案,元老与归化民的犯罪必须召开全体大会并经经过四分之三以上绝对多数,才能决定是否立案。元老之间的犯罪,应该由执委会居间调解。调解失败的,由利益受损害一方提出起诉,由全体大会任命临时法官,并抽签组成陪审团。否则就有政治斗争的嫌疑。任何剥夺一代元老席位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大会全票通过,除当事人外不得有反对票,否则一票否决。

二代以后另说。

对元老的侦查审判应遵守以下原则

侦查过程和结果应该完全透明,文件及证据对五百人完全开放,任何超过四分之一的元老提出质疑的证据应被认为无效。

在不得已执行逮捕程序的情况下,嫌疑人应处于五百废的视线之内,任何阻止探望当事人的行为应被视为对帝国的犯罪。任何人任何组织不得采取刑讯,逼供,诱供,等手段,这些行为将被视为对元老的犯罪,即使被剥夺席位情况下仍然如此。


markgraf 于 2014-11-20 07:47:26 发表了:

南海 发表于 2014-11-19 23:51

5.被宣判有罪,按正常判罚,但元老的天然权利可以折算赎买。十年以下处罚可以以股本罚款抵消,十年以上刑法 …

感觉和我的4没什么区别啊 只是更具体了

不过我的4是直接判罚轻量化

确实赎买可能更容易掌握一点


璇瑢子 于 2014-11-20 10:13:27 发表了:

1,2,3明显不可能,否则的话有人恶意利用了就是天坑。。。。。


南海 于 2014-11-20 23:11:22 发表了:

CVN22 发表于 2014-11-20 06:47第一代元老之下都是贱民,民情汹涌都是扯淡。元老院内搞互相侦查就等着内斗吧。三五个人就想搞法庭,你 …

我觉得政治斗争的是无法避免的,没必要也不需要禁止。

只要体面些就好了


CVN22 于 2014-11-21 06:58:33 发表了:

南海 发表于 2014-11-20 23:11

我觉得政治斗争的是无法避免的,没必要也不需要禁止。

只要体面些就好了

在元老院框架内的斗争都好说,主要是防止某些人无下限。现在的元老院体制还是应该向减少内耗,协调利益方向走。


欢乐原始人 于 2014-11-21 10:52:58 发表了:

到元老这个等级,杀人也得分杀的是谁,为什么。那也有过失杀人。过失杀人也要判这么重?

我是真心觉得,未成年元老犯罪。这个才难处理


liutom2 于 2014-11-22 11:16:21 发表了:

元老并不是有刑事豁免权,而是有死刑豁免权而已,已经颁布的元老院规则里对元老也是有处罚的,既然有处罚,那就不是豁免。

至于元老比其他人更平等,这通常只体现在经济和政治权利上,在刑事犯罪方面,元老是一样躲不过的。


以一敌七 于 2014-11-25 10:10:11 发表了:

CVN22 发表于 2014-11-20 06:47

第一代元老之下都是贱民,民情汹涌都是扯淡。元老院内搞互相侦查就等着内斗吧。三五个人就想搞法庭,你 …

$&size=14.3999996185303px$&任何超过四分之一的元老提出质疑的证据应被认为无效

$&size=14.3999996185303px$&

$&size=14.3999996185303px$&这条不妥,真不真和该不该一定要分开,只能说满多少元老同意赦免就可以赦免,但是不能说$&size=14.3999996185303px$&满多少元老认为没有就没有。

$&size=14.3999996185303px$&如果只要人数够多就可以颠倒黑白的话,那就是妥妥的多数人(还不一定是多数)的暴政了。


CVN22 于 2014-11-25 11:59:40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CVN22 于 2014-11-25 12:03 编辑

以一敌七 发表于 2014-11-25 10:10

任何超过四分之一的元老提出质疑的证据应被认为无效

在元老统治立法机构的地方谈论怎么惩罚元老的法律未免过于搞笑。

事实大家都明白怎么回事,有个程序也就够了。

因为我认为除元老院集体大会外,其他机构不应有对元老的定罪的权力。证据认定也是一样,元老大会不认同的证据不应有效。

涉及到保命,恐怕元老大会定罪,还有人觉得多数人暴政呢。


CVN22 于 2014-11-25 12:06:55 发表了:

liutom2 发表于 2014-11-22 11:16

元老并不是有刑事豁免权,而是有死刑豁免权而已,已经颁布的元老院规则里对元老也是有处罚的,既然有处罚, …

要是一半人同意,一半人不同意,不同意一方掌握海陆军,还扬言要倒阁修改法律,你打算用木棍迎战么?


以一敌七 于 2014-11-25 12:39:18 发表了:

CVN22 发表于 2014-11-25 11:59

在元老统治立法机构的地方谈论怎么惩罚元老的法律未免过于搞笑。

事实大家都明白怎么回事,有个程序 …

$&size=14.3999996185303px$&在元老统治立法机构的地方谈论怎么惩罚元老的法律未免过于搞笑。

$&size=14.3999996185303px$&

$&size=14.3999996185303px$&呃,没看出来搞笑在哪里。不在元老的立法机构里谈论这个,还能去哪里讨论呢?


liutom2 于 2014-11-25 17:18:05 发表了:

CVN22 发表于 2014-11-25 12:06

要是一半人同意,一半人不同意,不同意一方掌握海陆军,还扬言要倒阁修改法律,你打算用木棍迎战么?

那就内战了呗,妥妥的药丸,狒狒一共才500只,只要狒狒们互相开战,用不了10年狒狒们就都是别人的包衣奴才了。


CVN22 于 2014-11-25 18:00:54 发表了:

liutom2 发表于 2014-11-25 17:18

那就内战了呗,妥妥的药丸,狒狒一共才500只,只要狒狒们互相开战,用不了10年狒狒们就都是别人的包衣奴 …

比起狒狒内战,法律口还是想想怎么把刑不上元老搞得好看一点好。


CVN22 于 2014-11-25 18:01:31 发表了:

以一敌七 发表于 2014-11-25 12:39

在元老统治立法机构的地方谈论怎么惩罚元老的法律未免过于搞笑。

要圣旨不,杂家给你写一张,这种感觉。


聚流 于 2014-12-6 07:30:32 发表了:

CVN22 发表于 2014-11-20 06:47第一代元老之下都是贱民,民情汹涌都是扯淡。元老院内搞互相侦查就等着内斗吧。三五个人就想搞法庭,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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