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雯的策略
第三卷「新社会」 | 吹牛者 | 约 3108 字 | 编辑本页
至于元老的义务,争议不大,无非是一般宪法中的公民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等等。纲领中没有规定元老有服兵役的义务,而是另外添加了一条,即元老在需要时有义务拿起武器保卫穿越集团。
这时候林传清要求发言,他提出动议:要求把元老的武器持有权作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写进共同纲领。
“武器是元老反抗暴政,保卫自身权利的最后依靠。任何人、任何机构都无权剥夺、限制元老持有和使用武器的权力,否则就是意图独裁!”林传清大声说,“我要求把这条列入《共同纲领》。”
与会者中的大多数不知道为什么林传清要特意提出这点,还小题大做的要求写入《共同纲领》,现在不就是大家人人带枪吗?每人一支手枪是从来不离身的。
北美分舵和其他一些人当然知道林传清这个提议的意义——只有大众持有武器,并且享有使用武器的权力,国家机关才无法垄断暴力,给予了人民大众反抗暴政的可能性,这是典型的美式民主思维。
这个动议马上受到北美分舵和枪械爱好者的强烈支持,由于无人反对,动议很快通过,将这一条列入共同纲领。
唯一的争议发生了在纳税的条款上。纲领是明文规定元老有纳税的义务,有一部分人起来反对,认为这会造成未来的政府用纳税手段来剥削、掠夺元老;支持一方认为:未来的元老掌握的政治经济权力大到无法想象,如果元老还有豁免税务的权力,就会在元老阶层里沉淀海量财富,对整个社会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都有极大的危害。
正反双方就这个问题再次进入辩论阶段,支持纳税的主要是以裔凡为代表的财经、金融方面的专业人员,反对的则五花八门,什么人都有。
对于群众来说,多数人认为为了穿越帝国的长治久安,元老应当承担纳税义务,不能豁免,但是他们又因为在另一个时空的经验而担心——一件事情开始的时候往往含有崇高、合理的目的,到最后都会沦为聚敛的手段。
对纳税问题的辩论持续了很久,最后由裔凡提出了一个折衷条款。规定元老在间接税上享有国民待遇,但是向元老征收的直接税必须经过元老院审议,一税一议。只有在第一次全体大会上通过的遗产税维持不变:元老死后其持有的穿越集团的股票一半收归国有。
在元老的权力义务即将讨论结束的时候,杜雯忽然要求发言。马甲想,这位的发言不知道又有什么高论了。
杜雯迈着一种特别坚定有力的步子走上讲台,马甲发现平素一贯穿着作训服,以男性化的,无产阶级的面貌出现的杜雯居然穿着一身合体的女装外套,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还卡了一个彩色的发卡,脸上似乎也薄薄的施了粉,抹了口红,仔细看来倒有几分女性的妩媚。
“同志们——”她习惯性的开了口,马甲的锤子刚刚敲下去,她就纠正了过来,“对不起,我说错了。我提议:在元老的权力中,应该加入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这个提议在与会者当中引起了一阵波浪,这种权力因为太陈词滥调,以至于谁也没把它当回事。在起草小组拟定的共同纲领里只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后二者被删除了。
为什么将“游行示威”删除,起草小组的解释是因为元老并不需要这种诉求的权力:既然每一个元老都在元老院里占有一席之地,将自己或者团体的诉求直接在元老院内提案就可以了,完全没必要采用普通大众直接表达诉求的方法。
事实并非如此,法学俱乐部的本意是想通过这个方法来取消穿越众们搞街头政治的可能性。董时叶提醒马甲,混过去的可能性极小,就算能混过去,过几年制订正式的宪法的时候恐怕还得列入,但是马甲决定还是试一试。
“起码能在我们集团发展的开头几年内杜绝搞街头政治的可能性,挨过这几年,摊子大了之后大家对这玩意就没兴趣了。”马甲叹了口气,“开始的几年条件有限,大众特别容易被煽动起来。”
杜雯当然知道起草小组当初在 BBS 上给询问者的答复——对这个问题她是做了一番功课的。她提出,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宪法都把“游行示威”列为公民的基本权力,穿越集团也不应该例外,至于起草小组所谓的有了元老院这样一个可以直接诉求的最高权力机关就不需要这些权力是错误的。
杜雯的语气十分平和,用语也没有习惯性的引经据典和列举大量数字,和她过去在会议和其他公众场所尖锐的发言判若两人——这让马甲暗暗纳罕。
“……元老院不是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在开会的,它总有休会的时候,而且以我们穿越集团的状况来说,未来外派到各地的同志们会越来越多,留在临高的同志会愈来愈少,而召开全体大会通过有效决议是有人数限制的。这也就是说,”杜雯加重了语气,“元老院只有在一年中有限的日子里才能召开,在平日里,维护我们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一分一秒也不能等待的!”
穿越众们原本对杜雯的发言不感兴趣,以为她又要云山雾罩的扯什么主义或者大谈妇女权益保护的问题,这番发言却让许多人睁大了眼睛,没错!这事情要不是杜雯提出来,真要滑过去了!会场上顿时发出一阵议论的“嗡嗡”声。
成默早就在等这一刻了,他立刻举手大喊道:“我附议!”,随后许多人也跟着举起了手,马甲注意到单良用一个不引人注目的手势举起了手要求附议——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
马甲无奈,从举手的这一瞬间他就意识到了:杜雯和单良有勾结!以街头政治起家的单良显然不希望自己最有力的斗争武器被取消,而他自己不出面来争取是免得行迹过露,这家伙还真是精。
答案很快就揭晓了,杜雯的动议没有受到任何反对,包括法学俱乐部的人都想不出足够的有说服力的理由来反对杜雯的动议,于是动议很快就通过了。随后,杜雯继续提案:为了落实元老基本权力中的“结社”,应当专门制订一部《社团法》。
大会随后就这个提案进行表决,以压倒多数通过。
“这部《社团法》的草案我已经带来了,请大会审议。”杜雯乘胜追击,把一个文件袋交给了一名监委。
杜雯的社团法就条款来说没多大新意,马甲稍一浏览就发现她是直接抄袭的奥地利社团法,但是在某些地方有重要的修改,最要紧的一点是穿越集团有义务为社团提供经费和场地支持。
单良再次跳出来附议,不仅是他,还有成默等一干人也先后发言,支持通过这部《社团法》。事已至此,法学俱乐部对此已经完全无能为力,在单良一伙人的聒噪鼓吹之下,《社团法》很快就原则通过了。当然在接下来的立法审议会上对法律条款还会有一定的修改,但总得方向是无法扭转了。
马甲这时候完全清楚了,杜雯的真正需求在这里——她对什么游行示威权力根本没兴趣,她这是在曲线搞妇联!没错,妇联在本质上应该也是一种社团组织,而不是什么国家机关。杜雯显然意识到自己直接要求设立一个妇联组织是不可能在大会上被审议通过得,她就通过这样一个迂回的方式来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随后,进入到如何确保利益分配的环节上。这是个很敏感的问题,虽然在第一次全体大会上已经确立了股票分红制度和津贴福利制度,但是这个制度过去没有完善的细则,又搞得过于复杂,很多人闹不清楚,意见很大。
会议首先重申原有的股票分红制度不做任何改变,并且对原本含糊不清的提取红利的来源——“穿越组织的商业机构盈利和军事机构战利品的总收益”做了解释性说明。
“商业机构盈利”不难理解:大到雷州糖业公司的盈利,小到妇女合作社上缴的 20%的股份分红,这些都是盈利。这次则对盈利做出了明确的定义:指企业从每年的纯利润中留下扩大经营和生产所需要的资金之后的“上缴纯利”,而军事机构的战利品只限于缴获的金银财宝和奢侈品——具体品种将公布一个目录。
分红每年计算一次,以穿越集团的法定货币——现阶段是粮食流通券——来计算,废除定义不明的“点券”制度。由于全体元老的分红总金额可能会十分巨大,一旦投入市场会立刻造成货币体系崩溃,所以规定每个人的分红款账户暂时是被冻结的,不得用于消费,也不得提现,被冻结的账户将支付一定的利息。